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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天底下再不会有人比宋莹莹待他更好了。

    时光如梭。

    一转眼,四年过去。

    宋莹莹成了一名十四岁的少女。六子也十二岁了,是一个模样清秀的小少年。

    这四年中,六子每天都去村长家吃饭。他谨记着不吃亏的原则,每顿饭都吃很饱,不论村长媳妇做什么饭,他从来不挑,全都嚼碎了咽进肚子里。

    四年过去,他长高了,人也结实了,看起来再也不像是没人管的小可怜。

    身上穿的衣裳,都是石头娘给他改的石头穿小的旧衣服。只不过,石头是个皮孩子,被他穿小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补了不少补丁。六子不嫌弃,接过来就穿。倒是宋莹莹看不过去,拿过来给他改了改——设计好了,乞丐装都能穿出时尚感。

    因此,虽然六子天天穿着打着大片补丁的衣裳,倒不显得可怜。反而叫村里人都觉得,生得俊就是好啊!穿什么都好看!

    村长倒是想给他做件新衣裳,做多了他心疼,每年做一身还是可以的。但他媳妇不同意,又哭又闹,逞尽了威风。

    村长本来就心疼钱,加上六子这几年又很能吃,他自问是没亏待六子,当初宋老怀可只说了“给他一口饭吃,别饿死他就行”,对比之下,他做得很厚道了。因此,媳妇闹了几回,他就半推半就地默认了。

    石头娘看不过眼,三五不时跟人说,六子多可人疼,她一文钱好处没拿,都愿意把他当半个儿,但凡她家石头有的,她都给六子,暗讽村长媳妇不厚道。

    传到村长媳妇耳朵里,却只换来一声嗤笑,她根本不往心里去,有人帮她养六子,不用她出一针一线,她高兴着呢。

    这一天。

    宋莹莹家的院子里来了客人。

    “莹莹,收拾好没有呀,要出门啦!”温温柔柔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来,是宋秋雁。

    两人前天约好了,今天一起进城。她要买些棉线和布,给家人做鞋袜。宋莹莹家的盐快吃完了,也要去买。因此,就约好一起去。

    “来了来了!”宋莹莹从屋里跑出来,一把挽住宋秋雁的胳膊,“我们走吧!”

    两人手挽着手就往外走。

    说起来,两人成为朋友,还是一个巧合。

    本来宋秋雁是宋家村最漂亮的姑娘,宋莹莹是宋家村最会打扮的姑娘,属于王不见王。路上见了,也只是点下头,嘴都不张的。

    然而有一回,宋莹莹从地里回来,碰到宋秋雁走在前面,臀下染了些红通通的东西。她心里想,宋秋雁是个讲究的姑娘,不至于在地头上随便坐,坐到什么红色的花花草草上了。那么这个东西,就很有可能是万恶的大姨妈了。

    到家还有一段距离,给人看见了不好。大家都是女孩子,于是宋莹莹就走上前去,提醒了她。并且帮着她遮掩,一直送到她家门口。

    自那之后,宋秋雁再见了她,都会跟她打招呼,时不时还找她玩。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熟了,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两人才出了院子,被隔壁的六子看见了,立刻站起来:“你们干什么去?”

    第17章 两世惨淡的男配17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六子和男孩子们玩得越来越开,宋莹莹放在他身上的注意力就变得少了。

    他如今吃得饱,穿得暖,还有一群小伙伴们玩耍,生活算得上不错了,她就渐渐发展起自己的生活。因此,跟宋秋雁进城的事,就没想起来跟他说。

    此时见他问起,就答道:“我们进城去。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我给你带啊?”

    六子是有钱的。

    他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些甜瓜种子,在院子里刨了块地,种了一小片甜瓜。头一茬会拿给自己的小伙伴们吃,再往后的,除了宋莹莹家和石头家,谁想吃都要掏钱,一文钱买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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