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自己的满分作文,题目是《凡人》,里面你说,每一个人小时候都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梦想,并且坚信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但是长大之后,他们全都忘记了,一个个走进庸常的生活,变成面目模糊的、跟别人一样的凡人。” “这两年我一直记得这段话,如果不是为了不变成这样的凡人,我可能没有勇气改掉志愿。所以要谢谢你。” 黄露明突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深刻怀疑自己是在误人子弟。同时她非常奇怪,连自己都不记得的往事,为什么这小子门清? “你还知道关于我的什么?”她忍不住开口。 司徒像是在考场上遇到了刚好看过的考题: “你说过最喜欢的漫画人物是蜡笔小新的妈妈——野原美伢,因为美伢的爱好是躺着吃零食。 你写作文喜欢用马尔克斯的一句话做论据,不过来来回回只是那一句。 你考试永远保持文科第二的位置,因为你懒得在数学上多花时间做出最后一道大题。 你不管在哪里坐位子都喜欢最后一排靠窗,因为可以安静地观察别人。 你几乎不和男生说话,也没有一起逛街的女同学。 你对猫毛过敏,却总是远远地给流浪猫送一点吃的……” 黄露明愣住了,她没有想到那个,连现在的自己都遗忘了的人,被这个十年前的世界的另一个人记得这么清楚。 没错,高中时候的黄露明是一个有点小聪明和天赋,从来懒得努力的人。她天生记性好,耳朵听过一遍的东西再从手底下过一遍就能记得差不多,在文科班过得非常轻松。 每次考试,她的年级排名都是第二。 第一名每天晚上熬夜到三点,做的卷子是她的几倍多。 但是黄露明一点都不想向她学习。 她觉得,自己用了75分的力气,得到95分的成果,非常划算。 第一名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用120分的努力,换取98分的成果。 自己赚了20,对方输了22。 她因为正好位于利润最大化的那一点而感到满足。 所以即使是高三那一年,她也从来没有拼过命熬过夜。 但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当小城市姑娘走到真正的大都市里去,和全国最聪明的一群人一起竞争,多么闲散的天性也丢到一边去了。一招一式都要拼尽全力。 她现在明白,社会的真正法则是赢家通吃、第一名拿走所有奖品。正如同这次写的稿子,因为开拓了新的题材而占尽了好处,后来的跟风者再怎么样也没办法抹杀。 不过曾经的自己能被别人很认真地记住,她心里还是有点莫名的感动,所以当司徒又抛出一个她一点都不想回答的问题时,她克制住了自己的不耐烦。 ——“为什么从来没有见到过你的父母?” 四周围的声音仿佛一下子消失了,整个空间变得非常安静。 “我不知道,我也没见过他们。从记事起就只有爷爷奶奶。你知道人老了以后会非常喜欢回忆从前,60年挨饿的故事我听了不止八百遍,但是他们在这件事上守口如瓶,从来没有跟我说过我的父母的任何事情。” “你就不好奇吗?” “小时候也好奇啊。不过后来从别人那里知道一点东西,然后就彻底没兴趣了。嗯,就是我们今天遇到的那个地方,据说就是原本我父母的家,他们和姑姑在同一栋楼住,也是六楼。” “后来有一天,两个人打了起来,把家里的电视、冰箱、洗衣机全都砸了,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往下扔,一面大镜子摔得粉碎。” “之后要扔出去的是一个婴儿车。” “正巧这时候我奶奶好不容易爬上了六楼,才阻止了伸出窗外的那两双手。” “婴儿车?”司徒有些吃惊地出声打断了黄露明的叙述。 “没错,那里面就是我喽。”黄露明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一点。“如果不是被拦下来,我大概会被直接扔下去摔死。”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