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呢,我对你来说,只是回首间看到的一个路人甲,路人乙,往深了说,是高中时候同校不同班的校友,是十二年前逼死你母亲的帮凶。 无论是哪一种,即使你能想起我,也都不是什么太过愉快的记忆吧。 从西半球到b市,是十九个小时二十分钟的飞机,我一直睁着眼睛,定定地望着前方的座位。到达b市的时候是个早上,我打了一辆车直接去了中关村的公司。 公司两个和我一起创业的伙伴看到我那个样子,吓了一跳。 他们说看到我当时的样子,以为公司破产了,爹死娘死,家破人亡了。 我对他们笑笑,说其实没什么事儿,一切都好。 我努力地把你忘记了。 因为我知道,记着也没用,你就是你,我就是我,我们是永远无法交叉的平行线。 我的公司越办越好了,生意蒸蒸日上,引来了天使投资,开始将营业的范围扩展。那个时候公司已经有三四百人了,在互联网上都小有名气了。 我和我的同伴野心勃勃地策划着,开连锁,将电子商务的范畴再扩张,做网上的b2c和c2c,以后还要上市。 那个时候虽然也就二十五岁,还很年轻,在经历了灭顶的绝望后,我开始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我不敢做的,失败了又怎么样呢,我还能爬起来。这个世上,再也没有比十九个小时飞机路程的遥远地方,艳丽的枫树下那个你轻淡疏远的拒绝更让我感到痛苦的事儿了。 那一年,你回来了,你开始相亲,也许你想结婚了吧,不想孤单下去,于是相亲结婚。 你就是我的魔障,是我逃不脱的魔障,我再次沉迷其中,无法走出。我不知道你到底相亲过多少次,也不知道你是否记得曾经那些男人的面孔,当然更不知道,你是不是还记得那个笨拙的我。 不错,我是这么的可笑和幼稚,竟然用这么低劣的方式出现在你面前。 也许你已经不记得了吧,毕竟你交往过那么多的一面之缘甚至两面之缘的人。可是我却记得非常清楚,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们见面的时间是下午两点钟,一家茶馆。 我其实早早地就到了,不过却没有去那个茶馆,而是在外面徘徊了好长时间,看着接近我们约定时间的时候,才走过去。 你显然有点赶时间,黑长的头发被风一吹,不像平时那么顺滑。你一边用手指理了理长发,一边笑着和我说话。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你对我笑,虽然那个笑并不算真诚,我还是觉得挺好看的。 作者有话要说: 周五入v,明天周四更最后一章免费章。周五入v当天会双更。 本文预计15--25万(预计哦万一写少了或者写多了一点我也没办法),估计全文买下来也就3到6元,真就是一瓶饮料钱了。还是盼着大家能够支持正版,也算是对作者的一个鼓励吧。毕竟如果大家都不买v,作者也会怀疑人生(文生)的。 ☆、18|遗嘱 我记得特别清楚,你当时上身穿着一个白色的长衫,前面没有扣子,套头的那种,料子挺括,腰部收得恰好到处,非常别致的半领,鸡心领边缘缀了一些细碎的小珠子。 当时是夏天,可是你却能给人一种清爽舒服的感觉,就好像风吹过湖水带来的那种沁凉。 那一天,当我说话的时候,你侧着脑袋,对我笑,让人心里特别喜欢,就好像你是多么认真地听着我说话,是打心眼里感到愉悦。 可是后来我就发现,其实你根本没怎么听进去。 后来你问了我那个问题,我竟然傻乎乎地说,你可以看看我的企划书。 当时你笑了,笑出声来,笑得眼睛里都是星星。 我脸上发烫,心脏狂跳,身体几乎不受控制,就好像坐在那里的那个人是一个驱壳,我在那个驱壳里看你,而你看着那个驱壳。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嘴拙的人,在别人面前,我并不是这样子的。 我和别人相处,无论是什么人,都能控制住场面和话题。 可是和你在一起,我的四肢百骸我的七经八脉我大脑的每一个细胞都被你控制着。 我变得笨拙而无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