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呆呆地看了赫连尹良久,低头微笑,“你扎辫子还蛮好看的。” 这年代的男生多有辫子马尾癖,辫子马尾癖的意思就是男生们迷恋着扎辫子或者马尾的女孩。对于干练的短发,男生们反而觉得没那么好看,可能男生喜欢的风格多是以清纯温柔的女孩为主,就像女生喜欢干净温雅的男孩一样。 所以说于歌是个有福的人,赫连尹初中两年都是短发,到了高中留长了头发,而于歌刚好在这时候遇见了她,看见了她温柔恬静的模样,真真是从心底里感到她很漂亮,人很漂亮,灵魂很漂亮,思想很漂亮,脑袋很漂亮,总之,一切都很漂亮。 “谢谢。”赫连尹淡淡一笑,没什么反应。 “不过你为什么总穿着白衣?你现在的左手不方便,白衣又那么容易脏,你就不怕脏了没办法手洗吗?”从赫连尹罹病以来,她就一直穿着白衣,于歌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穿,有什么含义? “前些天,我无意中翻到一本课外书,书中标了一种练功方法。里面说,学功夫的人,讲究警觉敏锐,任何物体靠近时都必须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及时地发觉。穿白衣就是为了锻炼自己的感官,如果白衣服哪里脏了,说明感觉不够灵敏,我也算有点功夫的人,现在左手如此脆弱,我得练练这门功夫,这样有尖利物什靠近时,就能及时降低对左手伤害。” 没想到她恢复得这么快。 还开始研究对左手保护的办法了。 于歌微微一愣,“没想到你还挺养生。” “以前没这种思想,后来左手受伤了,感悟了太多事情,就开始学着去渗透一些道理,既来之而安之,既然手注定要毁掉,我只能尽自己所有能力来保护它,毕竟它也是我身上的一块肉,伤的疼了,我都会不完整。” 于歌赞同地点点头,“我越发觉得你强大了,简直就像一个无法预估的宝藏,里头藏着太多让人惊叹的好东西了。” “别太崇拜我,书看得多了,自然就有了自己的一套生存法则,路是人走出来的,想活得不一样,靠自己。” “哈哈,没错呢,只是你这功夫,是从武侠小说中学来的吗?我常看那些刀光剑影的武侠事件,踏雪无痕,剑出人死,难道你信这些?” 她轻轻摇头,“踏雪无痕,剑出人死这些固然都是假的,是出于作者的幻想,偏离了现实世界的轨道,我不会学那些的。我是从一本武打学员手册上看见的,据说那些功夫打星就能办到,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总之我觉得是一个不错的提议,穿着白衣,我可以练练的我感官知觉,蛮好的。” “其实我觉得武侠小说里的世界挺好的,看似刀光剑影的血腥世界,其实快意洒脱,什么事情都可以用武力来一绝高低,赢了就是真理,不用攀比比较,不用勾心斗角,不用相互利用,只要有一身武功,走遍天涯海角,受人爱戴,多么风流不羁。” “你一个女孩子还想着风流不羁?”于歌突然觉得赫连尹的野心其实很大,她的内心有岩浆一般滚烫炙热的强大报复,像男孩子一样的报复,不,甚至比男孩子的心性还要更加强烈,仿似飞蛾扑火,奋不顾身地投向那盏名为未来的幽幽烛火,焚须断翼,在所不惜。 “为什么不呢?难道女孩子就应该坐在家中,等待男子的怜惜与宠爱过日子么?一旦男孩子不再爱这个女孩子,她就只能将心思寄托到自己的儿女身上,终日为儿为女操心操累,郁郁寡欢?” “哦?那你是怎么想的?” “嫉妒和贪婪,比小说中的刀剑还要更锋利,偏见和愚昧,比小说中最毒的毒药还要更可怕。我是个人,有七情六欲,一样会妒忌和贪婪,既然认为某些东西是自己想要的,为什么不去努力获得呢?身为新新人类,如果还一味地活在过去的传统思想上,认为女人就应该靠男人,那就是偏见和愚昧。既然有能力,就应该靠着自己站起来,同样有手有脚,有思想有能力,有学识有才华,为什么不让自己强大,反而要去靠别人?” “这么一说,还真是有点道理,只不过你如此要强,就不怕吓跑了那些想要靠近追求你的男孩吗?要知道,男孩们更喜欢柔弱温柔的女孩子啊,这样能激发男孩子身上的保护欲,继而强大起来,也算是男孩的一种成长过程。” 如果女方总是这样优秀强大,那么男方就会显得卑微无用,这样会打击一个男性的自尊心,继而放弃这个遥不可及的梦中情人。 所以女方适当的示弱,其实更能让男人觉得感动甜蜜。 “弱水三千,我赫连尹只取一瓢,我不用很多人喜欢我,我只要我喜欢的人能一辈子喜欢我就够了,如果他不喜欢我,那我永远不会强求于对方,人生不是只有爱情值得追求,如果我爱的人不爱我了,那我就全心投注在事业里,等老了,就开始学习做菜,画画,种花种菜,总之,只要人生有追求,人永远不会感到寂寞,因为寂寞就是人的常态,找点事情填了那块寂寞,自然就变成了惬意与自在。” ?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