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郊区别墅。 卧室里收拾得整洁暖和,风格朴实,地上铺了厚厚的米色地毯,木制家具看起来也都有了些年头。砖砌的墙上错落搭着隔板,有相框有干花,结了冰花的窗户外还能看见一片被雪盖了大半的篱笆。 林竹揉揉眼睛,迟疑着挪下床。 他这又是不小心读了谁的心了…… 这回的梦还挺真实。 林竹从小没住过这样的房子,迅速生出兴致。打了两个喷嚏,适应了被窝里钻出来那一瞬的冷空气,就兴冲冲披上衣服,踩着软乎乎的地毯四处研究起来。 说来也怪,他是头一回到这个地方,偏偏见了什么都觉得喜欢。 林竹从小就习惯了一睁眼睛就换了个地方的日子,总归不管被卖到那儿都能跑出来,神经早锻炼得粗大的要命。一点儿都不知道紧张,兴致勃勃地四处摸摸碰碰,绕到相框边上一扫而过,脚步忽然一顿。 林竹睁大了眼睛,蹭蹭蹭退了回来。 相框里的照片他记得。 不光记得,他还有这张照片,就放在随身装着的小笔记本皮质封套里。 钟杳十八岁那年,被选角导演发掘出道,拍的第一部电影的剧照。 林竹心跳忽然飞快,昨晚的记忆腾入脑海。 钟杳来找他了,他拉着钟杳在所有人面前炫耀了一圈,钟杳还在槲寄生下面,当着所有人的面亲了他…… 这些可能都不是梦! 林竹的梦境向来真实,加上最近这种梦做得有点儿多,早适应了醒来彻底清醒那一会儿混沌不分的状态,这会儿却忽然被心底砰砰放着的烟花炸醒了。 那之后他们回了酒店,钟杳给他推拿,他不小心睡着了——然后呢? 林竹的记忆到这儿就断的差不多了,模模糊糊能记得钟杳哄着他穿上了衣服,把他从床上抱到了什么地方。 他实在困得厉害,确认了把他搬来搬去的是钟杳,就放心地继续埋头苦睡…… 再睁开眼睛,好像就到了这儿了。 …… 林竹悄然冒出了个念头,眼睛瞬间放光。 林竹心跳激烈,压不住兴奋,一把拉开门,蹬蹬蹬蹬跑下了二楼的楼梯。 钟杳就在客厅里,循声回头,挑挑眉峰。 这幢别墅实在不算大,客厅被划分出了几个功能区,钟杳正在窗前准备早饭。 他今天穿了一身家居的休闲装束,围着围裙,一身的人间烟火,温柔真实得触手可及。 “哥!” 林竹兴奋得脸都有些发红,飞快跑下楼梯:“你是带我回家了吗?咱们是还要去哥大吗?还去不去百老汇?你说你要念诗——” 话音未落,他已经被钟杳径直抄了起来,拖着往上抱了抱,放进了壁炉边的沙发里。 钟杳一本正经地佯作严肃,敲他脑袋:“不穿鞋,长本事了?” 林竹脸上一热,讷讷解释:“楼上有地毯,特别舒服,忘了……” 钟杳挑挑唇角,没应声。 有些人爱屋及乌,显然一点儿都没发现他托林松跨国协作,把小少爷自己书房里的地毯给偷运出来了。 林竹怕的不是那个屋子,是在那里面被困住的那些自我怀疑的、孤立无援的时光。 那间屋子已经成了他心里的囚牢,哪怕他已经不用住在那里,不用再面对那些事,也依然没法彻底把镣铐卸下来。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