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黎打开铝合金的窗,向树下的人打招呼:“时医生,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 时医生前几天刚搬来,是个和善又温柔的人,没几天保安室和小区里的人就都认得了他,他那张颠倒众生的脸,想不记得都难。 九栋高三的小姑娘就是见了时医生后,念了那首酸溜溜的诗。 时瑾抬头,从树影里走出来,路灯漏过树缝的斑驳落在他黑色衬衣上,他说,语速一贯的柔还:“我的狗走丢了,我来寻它,只是我刚搬来,还不太熟悉路。” 还是第一次见有人将深沉的黑色穿得这么端方,他一个七尺大男人居然看愣了,小黎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热情地说:“我帮你找吧。” “谢谢。”时瑾将袖子挽起,手臂上有细密的薄汗,说,“是一只白色的博美。” 小黎怕他着急,拿了个手电筒赶紧去找狗了。 十分钟后,白色博美找到了,在小区北边的地下车库里,当时小黎找到它的时候,博美正抱着一块狗饼干在吃得津津有味。 回了保安室,十分钟后,小黎发现丢了一串七栋702住户的备用电子钥匙卡。 一刻钟后。 时瑾给姜博美倒了一盆进口狗粮:“乖,吃吧。” 姜博美嗷嗷了两句,钻到狗盆里拱狗粮,进口的就是进口的,制作很精细,狗粮的形状都是一块块骨头。 “好好看家,我去跟你妈妈说晚安。”时瑾晃了晃手里的钥匙卡扣,勾唇笑了,转身出了门。 桌上的电脑屏幕里显示的画面是对面702的门口,黑白色的。 姜博美打了个哆嗦,抱紧了进口狗粮和自己。 这夜,夜幕笼垂,万籁俱寂,深秋的风刮过,摩挲着窗,擦出轻响声,淡淡星辉漏进来,铺了一屋昏沉。 姜九笙做了个梦,光怪陆离的,也不知道梦见了什么,隐约有个好听的声音一直喊她笙笙,看不清那人模样,白色的衬衫染满了血,不知疲倦一遍又一遍地喊她的名字。 哦,那人也有一双美得惊心动魄的手。 七点醒来,她在跑步机上跑了四十分钟,洗了个澡,她的房子是复式的,装修偏向现代简约,客厅向阳,开了一整面的落地窗,天蓝色的纱窗,坠了雕花布艺的结扣,一侧摆放了水滴状的吊篮,另一侧沿墙面嵌放了高低不平的cd。 一楼有三个房间,卧室、客厅,还有占据了近半面积的衣帽间,二楼装修成了她的个人音乐室,用了特殊的吸音材料来隔音,有录音棚、写歌室,甚至弄了一个小型的演奏房。 二楼是姜九笙的禁区,除了乐队成员和莫冰,就是助手小乔也没有上去过。 运动完,她选了一张民谣,落地窗外折射进来的日光打在复古的cd机上,悠扬缓慢的曲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