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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煜:“阿煜,她是舅妈,你不可以叫她启启,没礼貌。”

    吴森煜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他,似懂非懂。

    “舅——妈——”金铮教他。

    换来一声含糊不清的学样。

    “嗯。”金铮点头,“舅妈,下次看到她就这么叫她,知道吗?”

    越临近a江公园就越是热闹,络绎不绝的市民从四面八方赶来,正值初夏,大家都是清凉又随意的装扮,这座繁忙的城市在夜幕下似乎温柔不少,给了人们喘息的空间。路边汽车红色的尾灯密密麻麻,连成线,朝远处无止尽地延伸开去。举目眺望可以看到音乐喷泉的场地亮着预热的彩灯,多道光束直冲云霄,缓缓移动,时不时变换着绚丽的色彩,而观众台上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

    吴森煜难得看到这么多人,兴奋地挥舞着莲藕般的手臂,蹬着两腿坚持要下地自己走。

    拗不过他,金铮将他放下来,不过实在人多,金铮不敢掉以轻心,视线始终不离左右,拉着他的手阻止他乱跑撒野。

    前头有个人在自行车后座摆了个小摊,卖一些会发亮的小玩意,发箍、气球、橡胶球,小贩手里甩着一个一截细长的小棍,同样是会发亮的。

    吴森煜眼睛都直了,试图拉着金铮走快点:“舅舅,舅舅。”

    “好好好,给你买。”孩子天性的模样令金铮笑起来,迁就外甥对新鲜玩意急切的心,将步子迈大了些,也正好,买了新玩具可以把沈何启的玩偶更顺利地从吴森煜手里骗出来。

    迎面走来一只体型庞大的狗,身旁女主人却兀自摁着手机,并未给狗栓绳子。

    是一只阿拉斯加,膘肥体壮,一看就是营养太好,迈步间隐隐约约给人一种大地震颤的错觉,天太热的缘故,它吐着舌头四处张望。

    金铮不自觉就想到了沈何启和她前男友的那只元宝。

    糟了,是心塞的感觉。

    心塞归心塞,金铮没忘记把吴森煜往里面带了带,对于狗主人这种在公共场合遛狗不拴绳子的行为很是不满。

    阿拉斯加的目光也在此刻牢牢锁定了他。

    金铮就这样与这只蠢狗对望着,隔了一米的距离擦肩而过。

    而后自己都觉得这叫个什么事,他摇着头笑了笑,笑意还在脸上未淡下去,却感觉身后有一道颇有冲击的力量袭来,带着周边空气都起了风,擦着他的腿侧而过,一团黑影从闪过,将他撞得一个趔趄,也撞散了他和吴森煜拉在一起的手。

    这道黑影的目标并不是他,而是在他前头兴冲冲朝玩具摊走的吴森煜。

    是方才那只阿拉斯加。

    随着一个女声的尖叫,吴森煜被扒翻在地,他手里抱着的玩偶也随之摔出去老远。

    阿拉斯加不再与吴森煜做纠缠,笨重的身子此刻灵活无比,后腿稍稍下蹲,便一个纵身跳了过去,精准落到玩偶跟前,一低头,将玩偶叼进嘴里,然后趴在地上拼命甩尾巴。

    狗主人花容失色地追了上来,自知闯祸,连声音都在颤抖。

    金铮抱起吴森煜的一瞬间,听到狗主人叫道:

    “元宝!”

    第123章

    “渣渣,阿煜被一条阿拉斯加撞伤了,现在在去省一的路上。”

    因为金锦也在车上的缘故,怕被听出端倪,金铮给沈何启打电话的时候并没有明说是元宝。

    他说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条“阿拉斯加”,这不同寻常的措辞用语令沈何启眼皮一跳,瞬间理解了他的言下之意。电话那头动静不小,有好几道人声,其中吴森煜的啼哭是辨识度最高的,沈何启还听到金锦的安慰声,隐隐还有吴勤的说话声,她细细辨认一番,并没有听到叶洋的声音。

    沈何启来不及细问,金铮已将电话匆匆撂断。

    彼时她已经点好了菜,站起来要往外冲,一旁一个服务员眼疾手快,一把拦住她:“小姐,你还没结账呢。”

    “不要了。”沈何启心急如焚,侧身想从一旁缝隙走。

    服务员不依不饶,铜墙铁壁般挡在她身前:“菜已经在烧了。”

    沈何启也想像《金粉世家》里金燕西一样撒一把钱就走,问题是她没带一毛钱的现金,手机支付势必又要耽误好一会时间,她本想拿样东西先押着,但是浑身上下能押的东西除了一个手机,就剩金铮给她的戒指手表和玉佩了。

    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舍不得,火急火燎跑到收银台付钱。

    收营台的姑娘操作失误,第一次没支付成功,沈何启耐心告罄,肝火一上来没忍住发了脾m.Dd-n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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