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圆鳞鬣蜥皮给剥了下来,然后再取圆鳞鬣蜥的心头血,并把里面的血放出来用大盆大桶接住,假装放入纳物宝袋中,其实都放进果子空间浇灌三色稻了。 取完血,他留下一条圆鳞鬣蜥的大尾巴,和几大桶圆鳞鬣蜥血,就把圆鳞鬣蜥尸体给收了起来。 毛人部族长阿大看了,羡慕的说道:“没想到你竟然有这么大的纳物宝袋!” 公良诧异道:“族长也知道纳物宝袋?” 阿大感觉自己被深深鄙视了,不由吹胡子瞪眼道:“当然见过,这纳物宝袋虽然少,但却不稀奇,像那些大部落,出来的精英差不多都人手一个,差别只是里面空间大小而已。” “没想到族长阅历这么丰富。” “那是自然,想当年我可也曾到神庙朝拜过。”阿大摸着下巴已经苍白的胡子,傲气的说道。 跟阿大又聊了几句话,公良才指着剩下的圆鳞鬣蜥血和大尾巴说道:“来到部落被族长盛情款待,小子无以为报,就以这点东西答谢吧!尚请族长收下。” “这...这怎么可以。”阿大看着圆鳞鬣蜥血和尾巴,脸色激动得通红。 说起来毛人部是一个非常落魄的小部落。 没有祖神护佑不说,还没有巫,也没有其它部落该有的首领头目之类,部落所有的事情几乎都是阿大一个人承担。 要知道,在大荒之中,不管祖神实力如何,它的存在就是一个部落强大的象征,更不要说祖神还可以庇佑本部族人;而巫是部落的智者、先知、大能力者,指引着部落在大荒之中前进和生存的方向。 但这些东西在毛人部通通没有。 若非还有灵果、灵酒这两样其它部落看得上的东西,毛人部早就被撇出万部之外,成为那种愚蒙无知的荒野部落之一。 因为人小体弱,所以毛人部的人大部分都没吃过荒兽肉,更别说是喝过荒兽血了。所以这种高级别的荒兽血液,对毛人部来说就显得弥足珍贵。 “族长不用客气。”公良又问道:“不知你们部落有没人知道圆鳞鬣蜥的窝在哪里?” “圆鳞鬣蜥?”阿大不解道。 “哦,就是大鳞虫。” “知道,当然知道。” “那能不能请族长派人带我去看一下。” 阿大听了,就转头跟两个比较壮实的族人说了一下。那两人激动得要命,能跟杀圆鳞鬣蜥的恩人在一起,简直是无上的荣幸。于是,公良就在两人的带领下,往圆鳞鬣蜥的窝走去。 本来他想让圆滚滚和小鸡留在毛人部,谁知道两个谁都不想在这里。 无奈,公良只得带着他们。 爬着山藤离开山崖,两个毛人部的人带着公良在丛林中飞速前行。 别看他们个子小,身子却非常灵活,手臂抓着林中山藤,从一棵树荡到另一棵树,完全不费什么力气,倒是公良还要在下面拼命追。 所谓“凤凰不落无宝之地”,公良想圆鳞鬣蜥决不会无缘无故来到这里,所以就想去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好东西。这就是俗话里说的“掏鸟窝”,至于能从里面掏到小鸟还是鸟蛋,或者是一窝鸟毛、鸟屎,那就看运气了。 穿过一片片树林,爬过一道道山岭,最后,他们来到一处向阳山坳前的树林中。 两个毛人部的人在树林中跟公良指了指前面山坳,说圆鳞鬣蜥就住在那边。 公良看他们害怕,就让他们在这边呆着,自己抱着圆滚滚带着小鸡走了过去。 小鸡现在羽翼逐渐丰满,迅速跑起来还能扇着翅膀滑翔一阵,速度极快,带着它倒没什么;但圆滚滚这家伙整天好吃懒做,肥得要命,纯粹就是一个累赘,而且还喜欢当跟屁虫跟来跟去,让人很无奈。 若非感觉它即可以当抱枕,又可以当坐垫,还可以跨脚;自己又喜欢它又蠢又萌又可爱的样子,早就把它给扔了。 来到山坳前,公良把圆滚滚放下,就往山坳潜去。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