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伏如一具侧卧的男体。 天空湛蓝,洗到净光,只有几缕云像从棉桃里扯出的棉絮,远远的,缀在触手不及的地平线。 风也大方,源源不断地来。 浩浩荡荡的马群跟随黑色顿河马移动,它们没有头马,男人就是头马,他去哪,马群跟随他去哪。几头牛在草坝子的河里饮水纳凉,河对岸,陈顺坐在马上朝着杜蘅挥手,磕磕马腹,骑马过河。 身后跟着的,是膘肥体壮的军马马群。 踏水声伴着水珠飞溅。 气味清新。 场面壮观。 男人和马群天生属于这片草场。 他把马群引到距离她稍远的地方,下马的姿势精干漂亮。长腿迈出几步,朝着她奔来,笑容在嘴角扩散,露出洁白齐整的牙。 身上单背心吸饱热汗,怕气味不好,一边走一边膀子交错,把汗透的背心脱掉团在手里。健硕随之显露,线条分明,细细闪闪的汗光像提早出现的星芒。 阳光下,漂亮得不像话。 一个热腾腾的高大汉子。 挡住阳光,把她拢在阴影下,低下头,面孔贴近。 “啥时候来的,等了很久?热坏了吧?” 杜蘅摇头。 风呼呼地吹,把她身上的甜味吹了出来。素白小花儿似的开着,要不是一身汗,陈顺真想把人搂住,亲几口。 “跑一圈?带你捕风。” “好。” 这是两人间的暗语。 答应和他结婚那天,是她第一次骑上黑色顿河马。这匹壮烈的野马从来只许陈顺一人上身,在它眼里,除了陈顺,大概其余的人不过是群两脚牲口,不配骑它。 马匹的良劣是天生的。 好马打出娘胎就是好马。 马背上驰骋,感受风的流向,那天杜蘅说,手心好凉,像是捕到一段风。 陈顺在她身后,听她柔柔糯糯自言自语,硬邦邦的心愣是给她一句话搅成糖浆,咕嘟咕嘟冒甜水。读书人就是读书人,说出来的话就是好听,他听醉了。 醉醺醺地说,身前这个位置,永远属于她。 黑色顿河马骨量充实,背腰平直,一场出牧下来,毛发柔亮,像是泛光的夜江。 一年过去,马习惯了杜蘅的气味,陈顺肩胛骨也不再因为身前坐着他的心上人而紧张到抽筋。 他扶杜蘅上马。 不想身上的热汗把她洇湿,拧干背心水份,在胸口前胡乱抹几下,这才利落上马。吻了吻杜蘅的发,提缰掉转马头,低呵一声。 黑马立即轻咴,四蹄一起一落很快提速,在广袤草地上奔驰起来。 满旷野的风是富饶的鱼流,随人捕捉。 杜蘅展开手心,感受一尾尾风流从掌纹间自由流过,没舍得收指头。 她已经好些天没睡,失眠闹得实在凶。 一失眠,思维更加奔腾。有时是汪老师,有时是母亲潘晚吟的眼神,有时是四面会打量人的冷墙。到最后,无一不是汪老师和父亲站在一处,言谈带笑的模样。汪老师看她父亲的眼神,是一种“先进”的眼神。 超过现世接受范畴。 那时候她看不懂,也没顿悟,人活在世上是要受戒的。 情理、爱欲、人性,都有戒条。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