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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温桃酒意上头,听男人的语气这么冲,她顿时也不服气地朝他冲了起来:“还能在哪儿?就像那天一样被你带去酒店呗。”

    陈清黎被她的话堵得一愣,原本为人老师的姿态立刻变得有些难堪起来。

    他深深叹了口气,揉按眉心,再次自责地对她说了一句已经说过了很多次。

    但无论说多少次都已经为时已晚的话。

    “对不起。”

    酒意作祟,话一说出口,其实温桃也立马后悔了。

    她不想提的,真的不想提,尤其是在当事人面前。

    整个栌城那么多所高校,他们就偏偏在一个学校碰上了,真的很想死。

    那天晚上在酒吧的谈笑风生,一样的阅读爱好,他们同是莎士比亚的戏迷,同样对西方文学史颇有见解,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同好相逢,而是因为他们都是文学系出身。

    温桃头疼欲裂,一想到这些,眼睛一热,直接尴尬得小声抽泣了起来。

    尴尬是一方面,主要如果这件事被温礼哥知道了,他一定会把她打掉一层皮,一定会。

    第22章 chapter 22

    ◎等你到现在◎

    可这事是个死局, 解不开。

    事实上那晚结束以后,第二天连联系方式都没有留,就足够说明了态度,只当这一晚是艳遇。

    艳遇短暂而美好, 说不定偶尔在某一天想起来, 还会怀念一下那晚绝佳的体验。

    偏偏上天就爱开玩笑, 温桃不但跟男人碰上了, 还是以最尴尬的身份碰上。

    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 又无法失忆,她还没有没心没肺到那种程度, 能够对着一个已经坦诚相见过的男人恭恭敬敬得叫老师。

    天知道这段时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每次一上陈清黎的课,看到男人衣冠楚楚地站在讲台上, 他讲课的神态和语气越是一丝不苟和专业, 就越是让她出戏。

    “斯宾塞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可惜英雄也要看时势。如果不是莎士比亚和他的时期相隔太近, 我相信斯宾塞这个名字的流传度会和今天的莎士比亚一样。”

    “他的诗在主题上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会注入当时的一些新思想,这也是文学作品的意义所在。”

    说着陈清黎悠悠背起了斯宾塞的十四行诗小集其中的几句。

    one day i wrote her name upon thestrand,

    (有一天,我将她的名字写在沙上)

    but came the waves and washed it away:

    (可海浪来了,将它冲走)

    again i wrote it with a second hand,

    (于是我又写了书写了第二遍)

    but came the tide, and made my pains his prey.

    (潮水又将我辛苦再次化作了徒劳)

    他的英音标准, 嗓音好听到极致, 学生们听得入迷, 只有温桃不敢再听下去。

    她没办法忘记, 陈清黎在那个晚上,为了某种助兴和调|情,曾一字一句地在她耳边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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