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第8节


    到上山干活,两人的裤子都被树枝刮坏,露出膝盖上的棉絮。

    这个年代的衣服,上面没有补丁的那都不算衣服。

    温明曦的裤子,除了膝盖上的大补丁,前后上下的小补丁不下十个。

    陆英子挑着灯,一边缝衣服一边嘱咐温明曦,“明天去你三姐那,记得把灶房里的东西带上,我都装好了。他们住县城里的,没有自留地,难得吃到这些好东西,冬天不容易过。”

    温明曦点头称好。

    *

    陆英子打完补丁走后,温明曦躺在炕上发呆,说实在的,虽说穿到了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

    但她的日子……一点不匮乏,半点不平淡啊!

    她打开过原主藏私房钱的饼干铁盒,里面钱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还有农场发的票证,肉票粮票倒是没有,好几张没用的布票。

    但原主的衣服就两三套,轮流换着穿,补得跟叫花子一样也不愿意换……

    一来是节省,二来也是原主低调,大概知道自己长得惹眼,也耳闻自己在场里的名声不太好,更加夹着尾巴做人了。

    难怪当初结识了宋溪,他抛下橄榄枝,原主赶紧地就把自己系劳套死。

    说不得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温明曦烦躁地踢踢被子,这过的叫什么日子啊?到底是谁在祸害她的名声。

    还有明天要去走的亲戚,她的三姐,记忆里是一个温柔单纯的女生,根据这几日在家里打听的口风,温明心也是很好接触的。

    但温明曦搜寻了原书的剧情,宋溪连女主的戏份都写得少,更别提她的家人。

    唯一一处有记录,便是写女主偷偷去见三姐被宋溪发现,男主大发雷霆,扇了女主一巴掌,原因是女主偷偷拿钱给了三姐。

    虽然书里没写,但从这零碎的信息里,温明曦也能推断出温明心后来的发展很一般。

    比较宋溪这种性子的人,如果三姐过得好,有钱有势,怎么会不让女主见亲戚呢?

    应该是自己跑去抱大腿才是……

    思来想去,温明曦决定不想了,翻身,愤怒地把被子盖在脑袋上。

    让她安详地走吧!

    *

    次日是个好天,空气像被冰冷镇过一般,格外清爽,天也蓝得剔透。

    但还是冷。

    温明曦左手一只芦花大母鸡,右手拎着用空油瓶装的一瓶子的红皮双黄鸡蛋,一整个“回娘家”的造型。

    并不是。

    而是家里人都忙,老两口一堆事要做,温明阳要照顾老婆孩子,明娇要去上学,只能她代表家人去探望温明心。

    从迎春镇到县城有好几条路,有抄近道的捷径,但近道不好走,且人烟稀少。

    想起前几天在农场办公室碰见的那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明曦就后怕。

    人少的地方,碰上这样的人,真是叫天天不应。

    秉持着来都来了,就要在这一世好好活下去的信念,明曦拐了个弯,专挑人多的大路走。

    但是拎这一路,手真的好酸。

    第六章

    06

    镇上到县城有公交车,一天两趟,太难等,温明曦也没准备等。

    按照她的脚程,到县里大概要走一个半小时。要是等公交车,可能半天都等不到。

    路上连自行车都少见,偶尔一辆运物资的蹦蹦车经过,留下两道车轮印。

    明曦起得早,还能在路上看见鸡公车,中间一个实心木轮,前头有个一个很小的轮子,叫“鸡公嘴”。

    路上的鸡公车还不少,两边堆满农产品,一路“吱呀吱呀”的,碾着冰渣子,很是壮观,是农民在运东西去赶集。

    明明是运货的木头车,笨重难动,但推车人有技巧且懂平衡,走得比两手拎着东西的温明曦还快。

    一路上,温明曦就是……一直被超越。

    明曦在心里琢磨着,家里该添辆自行车了,不然出门一趟,多不方便。

    上海永久牌这种名牌货就别肖想了,温明曦是个实用派,嗯……凤凰牌,或者是飞鸽牌,都很不错。

    一辆大概一百五十块,不便宜,但是家里这么多人在工作,东拼西凑,也不是做梦。

    又琢磨……但难就难在,自行车票难搞。

    很久发一次,一次几百人抢一张,堪比几十年后抢演唱会门票。

    所以就算凑够钱,没个一年半载,M.DD-neNG.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章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