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容,笑容拉起来,他的眼睛便消失于大气中。 她喜欢发哥,他不正经,但也不计较,听到她来兰屿教书,免费提供她一间小房间作住宿。从此开展了生活在兰屿的日子。 搬来兰屿,许多东西都改变,但有些东西仍然不变。 杨晞遥仍然保留着台北的散步习惯,一个星期总得有一两天,等待学生陆续散去后,便在空旷无人的操场上散步,有时候是夜晚、有时是黄昏,有时会走一个圈、有时两个圈,有时走三个圈。 某一个夜晚,杨晞遥仍旧在兰屿高中的操场散步,突然间衝出了一隻野狗,牠暴叫一声,跃在半空,锋利的嘴一咬,杨晞遥的手掌上的血便汨汨地流出。 「啊你是想要招降一隻野兽吗,请问一下。」心兰在电话那边问责。 刚打过了针,留院观察,躺在病床上的杨晞遥有气无力地说:「我只是想摸牠。」 「那最后那隻狗被捉走了吗。」 「那是流浪狗,跑走了,找不到了。」 两人在电话里一片沉默,好似不知道要继续说些什么。 「喂,手会痛吗,要不要我来看你?」心兰突然在电话一端笨拙地问。 「还好,但我觉得被咬醒了。」杨晞遥安静了一阵子,看着掌上包着一层层的绷带,有些说话,本来打算还是惯性收起来,但想想看,还是觉得应该跟心兰打开心扉。 「我跟你说喔,心兰。英国跟兰屿距离差不多一万公里,我一直想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否真的如此遥远,我从台北就一直散步,操场上,两个半圈就是一公里。我就慢慢走,有时走到脚痛就休息一下。来到兰屿,几乎都是风雨不改地走。人家问我在干嘛,我都只是敷衍带过,我不敢跟人说我要走一万公里。」 「在医院缝针的时候,医生将针刺进我手掌,我突然间哭了。医生以为他弄痛我了,但其实不是,我觉得穿着白色病人服的自己,就像一个白痴。你知道吗,我觉得那条狗是上帝派来将我咬醒的,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才『愿意』确定,其实就算我走完一万公里,他会回来我身边吗。不会的,我们之间已经没有爱了,时间也回不了过去。」 杨晞遥呼吸变得浓重,几乎是哽咽地说着。 毕业之后,杨晞遥个性沉稳了许多,几乎不会这样子展露软弱,活着都这么累,她不想要自己的烦恼变成别人的烦恼,但这是稀有的一次,她将心底话说出来。 心兰不知道杨晞遥的表情,但几乎在声音中看到她的眼泪。 「唉,就当是分手的仪式吧,我们都需要仪式来告别什么。」心兰在电话另一端,她怎会不理解呢,将心交出去的次数多了,便什么都懂了。 那个夜晚,两人掛掉电话之前,杨晞遥突然对心兰说了一句谢谢。 「为什么。」心兰问。 「你懂的。」杨晞遥说。 「那我也谢谢,谢谢你的谢谢。」心兰在那边说。 然后两人都噗嗤一笑,这一瞬间,杨晞遥的手掌突然不这么痛了。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