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留起来的长头发,擦着头油,油光光的,向后梳着。 看着挺时髦,但是怎么就那么让人不顺眼呢。 孙新宇舌顶着牙齿,啧了的一声。 “你们家建军没少买东西呀。” “那是,城里条件好,我们家建军和兰芬赚的又多,不差这点买东西的钱。” 王建国他妈嘚瑟的说道。 “你们家建军工资真就那么高? 比当初的建国工资还高?” “不比建国那时候赚的少。 我闺女来信说,就干这么几个月,她自己的工资除了花的,余下的都能盖一所红砖绿瓦的玻璃房。” 孙新宇听着不由得撇了撇嘴。 这么能耐,你们家怎么不盖呢? 王建国都不知道工作多少年了,咋也没看到你们家盖房子? 王建国他妈怎么吹牛林蝶衣不知道,如果知道一定会说,赚的再多也不给你一个。 还真是,王建军和王兰芬上班儿赚的钱还真没给王建国他妈邮寄过。 到现在为止王建国他妈花的还是王建国每个月邮给她的钱。 “怎么是四个人? 有一个是你们家兰芬的对象? 那另一个是谁? 那两个人,哪一个是你们家兰芬的对象。” “挨着他们家兰芬走的那个是呗,这还用问?” “你们家兰芬变化挺大呀,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一个婶子翘首看着,刚看到王兰芬的时候,不由得有些惊讶。 “我闺女现在可是城里人能没有变化吗?” 孙新宇朝着那边看了看啊,不由得撇了撇嘴,真是丑人多作怪,打扮的怪里怪气,还自觉着挺美呢。 其实是不能怪孙新宇。 都是林蝶衣的穿衣打扮养叼了孙新宇他们的审美观点。 王兰芬的变化真的大。 她现在的这个打扮正是这个时代最流行的一种打扮。 头发烫成了波浪卷儿,齐膝的长裙子,还有一双半根的塑料凉鞋。 只不过虽然每一样都是这个时代的流行元素,但是王兰芬的眼光实在不怎么样,搭配起来的颜色让人很不舒服,就这么穿在身上不但没有美感,还让人觉着很别扭。 当然这也只是孙新宇一个人的想法。 就王兰芬的这一身行头就把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儿馋坏了。 “你家闺女的对象家里条件好像不错呀,穿的挺好。 人长得也挺精神。” “那是,我闺女年轻,人又漂亮。 追她的小伙子排成队,要不是看着这小子家里条件好,爸妈又都是双职工,我闺女才不会同意和他处对象呢。” “哎呀,建国妈呀,你现在是妥妥的了,你好了,可不能忘了咱们这些老姐们儿,有啥机会得想着我们点儿。” “放心吧,有机会肯定告诉你们。 我儿子说了他们厂子大,用人多,临时工随时都会招。” “哎呀,建国妈,这样的机会可不能忘了我们。” “是呀,是呀。” “要是我家儿子能去,和建军还是个伴儿。 有啥事儿还能互相照应一下。” “对,远亲不如近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