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希望这样能帮助她好受一点。 谭尽在门边,隔了一小段距离,看着她和小狗团聚的画面。 他哥去厨房煮夜宵了,这是他找她说话的最好时机。 谭尽走向林诗兰,只需小小的几步。 漫长的时间,谭尽都是这样踟蹰地,隔着一段距离,偷偷地看着她。 该怎么跟她解释,自己撒的谎呢? 他陷入思考,渐渐地走了神…… 林诗兰。 谭尽眼中,旁人夸林诗兰的那些话,没哪句是他同意的。 人们说她聪明、学习好,他见过她刻苦背书背个通宵,也见过她大早起来在本子上乱涂乱画。人们说她做事认真,他见过她冒冒失失的样子,低头捡东西也不看路,左脚踩到右脚把自己绊倒。人们说她好脾气,他见过她对自己恶语相向,用上所有难听的话对自己冷嘲热讽。 人们说她长得漂亮,谭尽也不觉得有多漂亮。她在他面前顶着大黑眼圈、头发扎得像个鸡窝,穿着大妈才穿的宽松蝴蝶睡衣;她哭起来,五官皱成一团又冒鼻涕泡泡。 她在他眼里,一直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林诗兰。软弱,古板,脆弱,神经质,死鸭子嘴硬,明明很在意还要说话冷冰冰的。 林诗兰哪里都不好。 她最不好的地方,要数,她喜欢他哥。 她仰慕他哥,没事就上他家,找他哥,叽叽喳喳地跟他哥说话。 而林诗兰没有一次,回头看过他。 那谎言,是他为他们的故事编织的开头。 所以。 即便是,她误会他,恨他,他还是不能解开它。 …… 谭尽呆呆在那儿待了一会儿。 她在沉默里,陪着他熬。 他最终没有跟她说话,林诗兰听到谭尽的脚步声远去。 她回过头。 他已不在那里。 收回心思,林诗兰听见,厨房的水壶咕嘟咕嘟地沸腾了。 她放下静静,从地板站起来。这一天,她给他们添了很多麻烦,只等着吃东西的话,心里过意不去。 林诗兰打算去厨房帮着谭子恒做夜宵。 一身臭汗的谭尽去洗了个澡。 按照医生交代的,缝线的地方没沾水。洗干净后,他才发现自己身上还有别的伤口。 穿人字拖的脚上、脚腕,以及手掌,竟都有不同程度的破口。 从浴室出来,他找了几张创可贴,将伤处一一贴上。 卡通图案的创可贴,让他想起,他曾经帮她贴在额角的那只卡通狗狗。 闷在自己的房间里,谭尽痛苦地啃着手指。 外面传来林诗兰说话的声音,他本计划着不吃夜宵了…… 却还是想找她。 不管自己是否会惹她讨厌,谭尽决定走向餐厅,介入他们中间。 出乎谭尽的意料。 他一出现,林诗兰便端来了为他煮的面条,上面还铺着个蛋。不是他哥煎的那种,溏心的形状完美的荷包蛋,蛋黄被完全地煎散了。 这说明,那颗蛋只可能是她煎的。 她特意给他煎的。 “你不喜欢吃煎散的吗?”林诗兰见他目不转睛盯着鸡蛋,有点忐忑。 谭尽立刻说:“不可能不喜欢,我从小只吃煎散的蛋。” 话音刚落,他像是要跟她证明似的,一筷子夹起鸡蛋,一口塞进嘴里,没怎么嚼,直接咽了。 谭子恒端着自己的面,也坐过来吃。 谭尽瞥了眼他哥的碗。 刚刚的那口鸡蛋,顿时没那么香了。 他哥的面里,也有一颗煎得同样稀碎的蛋。 他这儿,正进行着激烈的内心斗争。 谭子恒和林诗兰那儿,又讲起话来了。 “小兰,你等会儿去我房间睡,我睡客厅。” 林诗兰摇头拒绝:“不用啦,子恒哥,我借住一晚,有客厅能睡就很好了。你和谭尽今天帮我找狗,送我去诊所,把你们折腾得太狠了。你们得好好休息,吃完面,我收拾,你们进房间快点睡觉吧。”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