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迪睡醒时, 边上的火坑已经熄灭了。 周围的光很暗, 但不能因此断定天色尚早。反正她已经睡够了, 就把黑毛叫起来,返程回竹林营地。按照原路退回, 通过大雾区后,温迪才终于能看到头顶的光,外面已经非常明亮,虽然不到中午, 但也肯定不早了。 然而温迪还是要吃“早餐”。 走到沼泽区的大路上后,两人在路上割了一些茨菰。 回到竹屋,温迪将茨菰的外皮削去,茨菰切片煮汤,水滚开后加土豆粉, 再加一点椒盐。 其实就是很简单的一碗茨菰片码子配汤粉, 温迪就是吃得津津有味。 她以前也算是挑嘴的,自从来到荒岛,她的胃口变好许多。 吃完汤粉后,温迪把石碗涮干净,倒了两竹筒花生油, 再将剩下的茨菰切成薄片, 下滚油里炸,炸得酥酥脆脆后捞出来, 倒上椒盐在碗里拨弄几下, 弄匀整后用荷叶包起来, 作为今天的便当。是的,她和黑毛还要再回到密林去继续“冒险”。 再次穿过大雾区,这是她们第三次走这条路了。 所谓驾轻就熟,熟能生巧,虽然身边没有手表无法掐算时间,但温迪体感她比上次走这条路快了一些。她指的是第二次。第一次探路时的速度嘛……就是一只乌龟来比,那也能赢。 回到密林后,温迪和黑毛先找到昨晚挖的火堆,以这里为起始点,由温迪用柴刀在树干上刻划,作为记号。也怪这柴刀砍树不方便,不然她还是更喜欢用砍树开路的办法,费力,但一目了然。用柴刀得刻好几下,才能留下比较明显的记号,不至于被忽略。 做了记号后,温迪就继续前进了,每隔几步做个记号,再用柴刀按顺序写下数字,这样一来就不会把记号弄混。 密林里无法分辨时间,温迪只能用自己是否累来推断今天要不要折返;用肚子饿不饿来推断该不该动放在筐子里的午餐。 反正她现在不累也不饿,可以接着往前走。 抱着满满的兴致,温迪与黑毛迷失在了密林深处。 温迪基本上是瞎逛,她也不记得自己走到了哪里,反正就往前走,可能偏左,可能偏右,附近的树全都是长得一个样子,她根本就搞不清楚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连方位也早就不记得了,反正就是朝着自己认为的“前方”走。 走了一段路后,温迪突然停下。 黑毛问:“怎么了?” “你有没有闻到……”温迪捂住鼻子,“好浓的霉味啊。” “没味?”黑毛费解,抽了抽鼻子后知后觉地皱眉,“有味呀,怪怪的。” “发霉的霉!”温迪打他胳膊,“好像是从你那边来的。” 黑毛傻乎乎地低头闻自己身上:“我发霉了?” “……”温迪倒抽一口凉气,是被气的,“我说从你那个方向来的!向右转,齐步走!” 黑毛没听懂齐步走,但理解了向右转,照着指示往右去开路。 他边走边说:“其实这种气味还挺常见的,雨林里也有。” “有是有,没现在这么浓,我看你鼻子有问题……”温迪拉长袖子挡住鼻子和嘴,当口罩。 两人朝前又走了一段路,越走,霉味越重。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