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火上端离的,大概100摄氏度的水,谁敢拿手揉啊?就算有那勇气,体质也不够。温迪把水烧开后,浇一勺入碗,随后用筷子将碗中的糯米粉搅拌成雪花状。 搅拌好,拿到院子里放凉,放凉的时候得在碗上盖一层湿布,要不面团就干了。 面团一干,它就废了,所以必须注意保湿的问题。 等糯米粉速凉的时候,温迪还用猪骨头熬了一锅汤,加点姜片,加点切块的冬瓜和各种蘑菇,花式一锅炖,山珍汤。盯着山珍汤,温迪又觉得缺了什么,于是又回储藏室里找,最后摸出来两份猪血。猪血她是真吃上瘾了,但也知道它的腥味重,直接扔进去会破坏汤的味道,因此先把它们切成薄片,随后放进碗里,拍几块姜,把姜连着姜汁一起搂到碗里,再浇上沸腾的开水,泡。 将这碗猪血泡一段时间后,腥味会被压下去,那时就可以把猪血移到高汤里一块煮了,再煮几分钟,就能出锅,到时候,既给汤里留下猪血本身的特殊味道,又能保持它口感的细嫩,夹起来滑溜溜的,一口咬下去嫩滋滋的,合着鲜味的汤,对精神都特别好。因为,吃到好吃的,换谁都会有好心情。 这边汤准备好了,那糯米粉也冷却得差不多了,可以进入下一步。 下一步,就是将湿布拿开,把面团拿出来放在案板上揉,可以撒一点点干的糯米粉,就当做面粉时一样,用力揉搓,将它揉得表面光滑细腻,没有絮状而是一个完整的面团为止。将面团揉好后,这还没完,它需要醒发,醒发的方法和刚才冷却时做的差不多,把面团放回碗中,再重新用湿布将碗盖住,接下来不用管它了,放置。 揉面团的时候揉了很久,温迪去看一眼汤,发现汤已经煮好了,先把床上的黑毛叫醒,再将猪血扔进去煮。等黑毛穿好衣服起床,飞快地洗漱完后,任务交给他——任务就是把煮汤的锅从火上挪走,端到餐桌旁边,然后在锅里留一个大勺,两人各自舀一碗汤,和着汤料,可以开始吃了。 吃的时候都不说话,各自吃自己碗里的东西,也不对视,毕竟都没吃早饭,现在这个时间差不多也将近十点了,加上凌晨时都做过重体力活,饿得要死,除了吃,脑子里暂时装不下别的东西。非得要聊天,也得等吃完饭,吃饱了才有力气聊天。温迪吃了大概三碗,因为这次没有煮饭,也没有下粉,就是纯吃汤料,得三碗才能称得上垫底。 反正对黑毛来说,这点分量确实只是垫底,加起来拢共才多少点菜呀,不够吃的。 所以等喝了半锅汤后,温迪让黑毛把锅重新端回火上,这回又下了两份猪血和一大把粉丝。 “我就跟你说猪血好吃吧,上回你还不信呢。”温迪嘲笑他。 “我哪知道那么腥的东西能好吃?是你能把它做得好吃,它本身还是难吃的。” “……下回少说这种话,听起来很辣耳朵。”温迪的耳朵真听得辣红了,主要是尴尬。 这是多么僵硬的吹捧啊,她本来就受不了这个,还这么硬,越听越脸红。 虽然是实话。 唉,可惜黑毛连实话都不会说得好听。温迪暗暗抱怨,倒怪起黑毛来了。 她切了点香菜,准备等下快出锅的时候扔下去。 猪血汤里就得放香菜,她坚信。 “哎,对了,我昨天叫你扫尾来着,你做了吗?”温迪边吃边问。 她在继续煮第二摊前,先舀了一碗汤,边喝边等下一份猪血熟,她可不想空着嘴等。 那种等法,太折磨人了,要等美食,最好的准备就是吃着等。 黑毛深以为然,所以他也装了一碗,边吃边回答:“我做了,所有尸块都收集好……” “不用讲它的称呼,在吃饭呢,少说那种恶心的玩意。”温迪摆摆手,“放哪了?” “堆在院子外面,我清理出了一块空地。”黑毛说完,还打了个哈欠。 他为什么这么晚才醒? 不止是因为睡得比温迪晚,还因为他实在是太累了。 为了清理出能堆放尸块的空地,他铲了几米高的雪。 温迪点点头,然后又露出担心的表情:“可是,最近有游荡的野猪,不会把尸块拱了吧?” “不可能。”黑毛果断地摇头,“我把尸块堆好以后,用芭蕉叶把它们全盖上了。” “光盖上芭蕉叶有什么用?我都能用牙撕开。” “不止。”黑毛自信地说,“后来我又用雪把它们埋了。” “哦!”温迪终于明白他的用意,原来盖芭蕉叶不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