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用毛爪挠了挠鼻子,拿起筷子一挑一搅,筷子头上就卷了一坨面条。他已经是一只可以将筷子运用自如的猴子了。 面条入口,滑爽q弹,汤头香浓,且……美猴王还品到了并非用舌头能尝到的味道,那是厨师们在做饭时倾注的感情。 [给大圣做饭!][一定要做出来最好吃的面条!] [大圣大圣!一定要在蒙罗非快快乐乐的生活鸭。] [大圣的毛毛好好看,想撸……](o﹃o) 前边都好好的,就是到了最后,大圣打了个哆嗦,可一边哆嗦着,还一边又卷了一坨面条。这是香火啊。是孩儿们给他的供奉,老孙收下了! 大圣吃得畅快,却也没忽略那些异域的牛鼻子和秃驴,知道他们都在打量着他。但大圣是怕打量的人吗?看去呗,又少不了美猴王一根的毫毛。 那些两眼放光口念“撸毛,嘿嘿,撸毛”的孩儿们,才更让大圣忌惮亿点。 咕嘟咕嘟的喝饱了汤,大圣一扬手:“好侄儿,这是三根救命的毫毛,你若有事招呼一声,俺老孙立即便来!” 三根毫毛落在了昆茨额前,他满头的红毛多了一缕浅浅的金色。 “叔叔等会!”昆茨就怕大圣跑了,赶紧去抓,但也抓了一个空,还是大圣听到他叫唤又转了回来。 “好侄儿,怎么了?” “大圣,您也看见了我外边这么多的子民,而且,如今咱们蒙罗非还是战乱的时候,子民们多有征战,不知道可否借大圣之力一用?” “嘶~”大圣吸一口凉气,他留恋的看了一眼自己爪上的毛,“说吧!你要多少毫毛?反正老孙一直穿着铠甲便罢了!” 美猴王已经做好忍痛割毛的准备了。 昆茨看着大圣,想起来的是小时候看电视剧重播的三个画面,一个是大圣刚从龙宫弄到了装备就得意洋洋的穿上,在众猴儿中间炫耀。第二个是猴哥得了虎皮裙,开开心心的穿在身上。第三个则是唐僧把从菩萨那得来的假帽子真金箍送给了大师兄,大师兄欢喜得跑到水边去端详自己。 美猴王的美,也有爱美吧? 但就是这么一位爱美的猴子,却愿意把毛剃了。 种花家的英雄们,总是把普通人放在第一位。 “不需要叔叔的毫毛,只需要叔叔分一点神通,关于具体的我说不明白,让赛尔菲对您讲吧。” 队长举了个写字板:您好,齐天大圣。我是赛尔菲·曼托恩,很高兴能够与您合作。 面对美猴王,队长收敛起了所有贵族的傲慢与轻佻,他站起来,端端正正的直视着美猴王。 “成,那咱们走着。”大圣虽是灵种,但初时也被归于妖魔一属,又经西游,历经诸国,他对于异类都可平等视之,看见个金发绿眼儿的,半点大惊小怪都没有。说话的同时,知道对方听不懂,手指一挥,划出一行铁画银钩的文字,“叫声行者,或直呼老孙便好,齐天大圣就不要说了。” 队长:好的,孙行者。 队长看着那行者的称呼,行路者的意思吗?这是一位脚踏实地的英雄。 队长带着大圣走了,包间里的眷者们却没离开。可楼下还一群“二当家”呢。 昆茨等了五分钟,等这几位开口,结果一个说话的都没有:“诸位眷者,我们是否要研究一下技能设定的问题?” 虽然他们都和玩家们商量好了,但只有一个技能,一个职业名称,随时还可以添加和修改。 “子爵,关于职业和技能,还是先从我们这里商量吧。您可以先去忙别的。”律者对着昆茨点点头。 明明是主人,但昆茨这是被逐了。 “好的,那我失陪了。”昆茨没觉得受辱,看实力说话的世界,会这样理所应当。他点头行礼,站起来就下楼了。 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