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没想到的利益 协商的结果是——当然不行! 事情闹得这么大,区区一个道歉声明就想解决,这是在开玩笑? 想的真是美! 品牌方见宋子轩打算敷衍了事,也相当不客气的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道歉是必须要的,在此基础上宋子轩,剩下的两年代言费要削减百分之五十,并且承诺只要在公开场合必须要使用自家的品牌。 这个就比较坑爹了。 宋子轩心里有些犹豫,便说自己考虑一下给他答复,偏偏在这个时候网上爆出宋子轩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对C.R.Z的代言费不满,并且已经暗中和他的对手有往来。 虽然知道这是记者为了博眼球胡编乱造,商家还是觉得自己被打脸,一怒之下就说代言费也不用削减了,直接终止合同吧!随后他们向思冠娱乐发函要求公司层面出面干涉终止合同,否则打官司,反正他们家大业大耗得起。 再说这年头和明星打官司也能提高知名度,至于打官司那点费用,比自家公司宣传费少多了,效果还更好! 至于你跟我解释说是小报记者捕风捉影? 品牌方表示我不听我不听! 谁管你消息是不是真的,反正是你犯错在先,还牵涉到了竞争对手,那就不是道歉能解决得了,钱也是其次,总之这口气必须出了! 事情闹得这么大,公司在措手不及之下也有点慌了。宋子轩这个错误犯得是有点低级,对方生气也可以理解,道歉是应该的,私下赔付也可以接受,但是终止合同就有点太打脸了。 娱乐圈竞争激烈,很多公司都是今天开明天倒,思冠做到今天算是生命力比较顽强的,单凭这一点就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嫉妒恨! 宋子轩目前是公司的一哥,出了这种事情外面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其他公司都恨不得搬着小板凳排排坐等着看热闹,如果真的因为这个闹上法庭打官司,宋子轩灰头土脸不说,公司也会被业内嘲笑不专业,这对于思冠的声誉来说是不小的打击。 无奈之下,只能由邵义平出面同对方派来的代表协商——我们愿意发表声明道歉,也愿意私底下做出一定金额的赔付,宋子轩的言行的确有误,但是没有严重到需要终止合同条款的地步,能不能不要终止合同。 对于邵义平的回复,C.R.Z方面的代表表示“呵呵”:犯错误的是你家的艺人,在节目上公开声明支持我公司敌对方的也是你家的艺人,最可气的是出事之后第一时间不控制舆论,还公开了代言费,并放出风声说是因为当年给出的代言费和身价不匹配所以产生不满,这一件一件的事情做的如此打脸,还好意思讲条件?! 你不稀罕我们品牌,多少人哭着喊着上来代言,我不终止合同还惯着你?! 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