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被众人一拥而上,扭送押往公安局,光是露着屁股在外边奔,就是伤风败俗的事情,再加上恶意伤害那条忠义双全的野狗,引发众怒顺理成章。王志的老婆跟在后边哀嚎,“你们这些人是怎么回事?那条狗呢!打死它呀,干嘛抓着我老公?!” 可怜巴巴的杂毛狗真被徐驰抱起,干瘦的身子其实也就比半大的狗崽重那么一点点,成年男子托着毫无压力,他先简单的检查了一下这条杂毛野狗的身体状况,营养不良、体能过虚、气血不足等症状,一目了然,好险并未发现严重的外伤。 “徐医生,它没事吧?”叶小涵伸出手,摸了摸杂毛狗的脑袋,对方乖顺的没有反抗,点漆般的双眸明亮而水润,看着就很有灵气,“这就是之前救了张叔叔女儿的野犬吗,真的好乖。” 徐驰点点头,调整了下姿势,让莫虚躺得舒服点,“它确实很听话,应该是非常的聪明成年犬,我先带回宠物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叶小涵看着徐医生小心翼翼的将那条杂毛狗抱在怀里,坐上了一名好心人的小车,汽车的尾气喷得寒冷的空气稍微有那么一点热乎劲,很快便又散去,其他人则是将王志夫妇带到了公安局里,见义勇为这样的事情,只要不是孤军奋战,或者危险性较大,大部分人都不会有多少犹豫,看热闹的也不在少数。她站在原地寻思了一会,听着王志夫妇还在不断狡辩和咒骂的恶毒话语,果断拿出了兜里的电话,拨通了报社热线。 捕风捉影的记者,无处不在,而世界上,也不缺少落井下石的人。 第二天的报纸头条,闪瞎了群众的眼睛,《最佳英勇汪竟是小公园领养活动幕后主使?!》《王姓夫妇吃掉领养幼犬,引来野狗哀鸣!》《小区怪事,竟是扯出惊天血案》《杀犬灭口,惨无人道!》……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黑色大字体占据了人们的视野,一时之间,逐渐沉寂下去的“最佳英勇汪”,风头正劲,而被记者形容为残忍血腥,背弃信义的王志夫妇,则陷入了千夫所指、万人所唾的境地。 许多人对于吃狗肉的看法,各不相同,但是对于这种明明是看过了小纸条,答应要好好照顾幼犬后将其领养回来,却一转身就吃下肚子里去的行为,却是出奇一致的反对。 王志被警察教育了一番,以妨碍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拘留几天,罚了款便放了回来,毕竟他伤害的仅仅是一条狗,就算是得了奖的野犬,那也不可能和人相提并论,而自己吃掉所答应过会好好饲养的小奶狗,并不违法,只是道德上怎么判定,就很难说了。 王志被老婆搀扶着回到家里,一次性被十几个人看到了光着的丑样,还一路上敲锣打鼓般吆喝着扭送到了公安局,他里子面子全都丢在了泥坑里!一走进小区,中有人围在不远处或明或暗的指指点点,讥笑声和怒骂声不绝以耳。很快,王志夫妇在小城里边呆不下去了,他们和邻居们对吼了好些日子,实在是寡不敌众,又嫌被人议论得发火,只好亏本卖掉了房子,举家搬迁,走前彼此面面相觑,心里想不通,不就是吃了一条狗崽,怎么就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呢…… 据说他们在离开得时候,贪图去往汽车站的近路,抄小道的时候,被什么东西吓到了,一路上戴着帽子不说话,一直到抵达新的地方继续生活后,也成日里战战兢兢地,不敢靠近任何野狗。白影垂着尾巴沉稳的走在黑暗的小巷子里,锋利的爪子此时悉数收了回去,宽厚的肉垫看上去充满了力度,它的身后,是逃跑之人拉下的一只皮鞋,以及数截头发。 莫虚蹲在宠物医院的修养室门后,撑着医生被人叫出去的当会,偷偷解开了笼子锁,双层锁头在灵活的狗爪子下,非常利落的丢盔弃甲,他深呼吸了几下,时刻做好溜掉的准备,这里不是一条将死之犬该呆着的地方,莫虚把脑袋靠了上前,狗耳朵贴在门上,外边有人在交谈,似乎在谈论着关于他的事情。 一只鹦鹉很快发现了这条眼熟的杂毛狗,它歪了歪脑袋,问隔壁的巧克力色的宠物犬,之前那条白色的大狗已经被主人带回家去要鞋子了,现在的这只和毛绒玩具一般的宠物犬,爱好是咬手帕,“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