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深托抱着沈月岛,大手放在他背上一下一下拍,低垂的眉眼是从没有过的柔情,望着他的样子专注得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他一个。 而沈月岛微微撅着屁股往霍深怀里可劲儿地缩,恨不得把自己嵌进他血肉里。 一个太没有安全感的人,碰上一个掌控欲太强的人,不知该说是造孽还是相配。 小亨倒是没想那么多,拿着毯子过去。 “哥,就让大美人儿在这睡吗?” “回卧室,他至少得晚上才醒了。” 霍深把烟一捻,毯子一扣,把沈月岛从头到脚都裹住,兜着屁股抱起来就走了。 小亨眼巴巴瞧着,老神在在地咋咋两声。 “突然觉得大美人儿好可怜。” 陆凛低头看他,他努努嘴:“哥太有办法对付他了,把他吃得死死的。” 但也不奇怪,很少有霍深对付不了的人。 陆凛嗤笑:“你个小屁孩儿你懂什么。” “我怎么就不懂了!我都看在眼里好吧。” “大美人没醒的时候,哥老去他床边坐着,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就那么看着他,那眼神有时候瞧着像记恨他,有时候又像心疼他,有时候吧,又好像很……很……啊对!很馋!我看着都老害怕了,我总怕哥扑上去把他给嚼巴嚼巴吃了。” 他确实是小屁孩儿,不懂那种带着欲望的眼神该怎么形容,还疑惑过一阵:难道喜欢一个人就是想把他吃了吗?那我可不要人喜欢了,我不想被吃。 但现在隐隐懂了不是那种吃法,歪头求教陆凛:“或许有哥这样无微不至面面俱到地照顾他,那就算被吃是不是也不可怜了?” 陆凛不以为然:“哥和你不一样的。” “哪里不一样?不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的硬汉嘛。”小亨懵懂地摸摸头。 陆凛听乐了:“你硬汉?他是硬汉,你就是个小猪羔子。” “切,我还不稀罕当硬汉呢。” 陆凛揉揉他脑袋,认真说:“哥是个死心眼的人,你想吃橙子,我给你橘子你一样满足,但哥想要橙子,就必须是橙子。” 他想起他们刚到枫岛决定搭伙过日子的那一年,是他和霍深最苦的一年。 没日没夜地在货船上呆着,让人当守货的“黑工”,平时不能露面,要和货物挤在船舱里,碰上有人劫船他俩再出来,给那些名贵的货物当“人肉护垫”。 货守得住就能被人赏识,守不住,他们多半也得搭进去。 这是来钱最快但也没命最快的一条路。 陆凛做几次就不去了,怕万一出事小亨就一个哥都没了。 但霍深次次不落,也次次都守得住。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