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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霸道强势


    人类对我而言就好像是卑微不堪的蚂蚁,只要我使用灵力就可以将他们随意处置。

    在灵力之中我手指的如同锋利的铁片,极为轻易的就让那混混脑袋搬了家。

    脑袋滚落的场景让其他人如做鸟兽的逃窜,我抓住其中一个,问他金夫人是在哪里。

    那有近两百多斤的胖子,在见我杀人的情况下,表情模样全是瑟瑟发抖,他的眼睛睁的很大,鼻孔里发出喘息:“金....金夫人....她在新城区...”

    新城区?

    我皱了皱眉,新城区是南城市火速飞升的区域。

    以前迷失所在的场地凤凰区域是南城市的中心地段,可新城区靠着多金的大佬砸钱,硬是把一块郊区给砸成了经济直逼市中心地段的区域。

    我继续问:“金夫人在新城区那家店?”

    “在...在芙蓉阁...”

    手里的混子口齿结巴着,却怎么都没有说出完完整整的话来。

    我不悦,伸手准备把他给弄死,然而在这时候,我听到周围渐渐呼啸而来的警车鸣笛声音。

    我才想到,自己想为蓝妮儿报仇心切,导致自己竟然忘记在杀死一个人时,身边会有人报警。

    在人类世界里,我最为害怕的除了说捉妖局的那些妖精之外,第二害怕的就是警察。

    警察是正义的化身,而我说归到底不过是个卑贱的妖精。

    我一股脑将所有伤害蓝妮儿的混子全部弄死,又给所有目睹我杀人的人类身上注射了液针,而后化作狐狸逃了出警察渐渐层层包围的圈子。

    郊外,我扑通一下跳进河里,洗净身上的血液。

    这几晚凌弈寒都会在我那边睡觉,我不想让他闻到我身上散发着血液的腥臭味道。

    泡在水里,我舔着自己的毛发,暗暗想着新城区芙蓉阁里金夫人的事情。

    我对金夫人是一点都不清楚,但对于芙蓉阁却是有一定的了解。

    在南城市,要吃喝玩乐让人尽兴的地方必定是迷失。

    迷失是个男人来了就纸醉金迷在不想离开的地方。

    可随着新城区的开发,很快就涌起了另一个与迷失为之较量的场所,名字叫芙蓉阁。

    换句话来说,迷失与芙蓉阁是竞争对手的关系,基本上是谁也都不让着谁。

    但明面里,迷失与芙蓉阁身后的两股势力还是相处友好的。

    表面大家都相安无事了几年,可怎么这几天芙蓉阁里的金夫人就按耐不住,拿蓝妮儿开涮?

    从河里起来后,我舔着湿漉漉的毛发往回家的地方赶。

    这个时间点凌弈寒必定在沙发上坐着,凭借他的警觉,肯定是察觉到我比以往回家晚了时间点,所以我能尽早到就早点到,也免得收到凌弈寒不必要的“眼神杀。”

    想到凌弈寒淡漠无波的眼睛盯着我的模样,我不自觉的嘴角勾笑,他的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喜形于色,但我与他相处久了,也是浅默化的能够明白他眼神里含带着的情绪。

    回到住所,我小心的拿着钥匙打开了房门。M.DD-n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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