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那并不重要!”萧商的手指轻轻碰了一下保温箱的罩子,他看着眼前这个baby,脸上的表情柔和到了极致,“最重要的是,他活着,他的母亲也活着。宝宝,他有一个倔强的妈妈。一出生就罹患心脏病,本来应该做手术换一个金属的瓣膜,但是,这样一来她必须长期服用抗凝血的药物,做母亲的可能性极低,于是,她选择移植了一个猪的瓣膜,怀孕,生下这个孩子,最后再换上一个金属瓣膜。她为了做母亲,需要做两次开胸手术,拥有这样倔强的妈妈,宝宝应该也会是一个倔强的小家伙吧。” 我看着他,那种神情,好像大千世界,可以开出万种莲花。 “如果他们知道是你救了宝宝和那位倔强的母亲,你的办公室早就塞满了悬壶济世,妙手回春,甚至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锦旗了,那些都不重要吧。” “阿苏。” “啊?” “没什么,只是想起来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如果一生都做到了,别无所求。” “什么?” “娶你为妻;父母安康;济世救人。” …… 医院儿科办公室的门开着,电视也开着,tvb产的黑帮港剧的经典台词,由一位吃斋念佛的豪门老妇的口中感慨而出:——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 我睁开眼睛,应该是夜间,心脏监护仪的屏幕正对着我。 我看到自己的心跳在screen上呈现函数的曲线一般跳动着,那象征着生命——我还活着,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活着。 有人拿了很小的一个杯子喂我喝水,我用力看过去,背光,他的面孔在黑暗中若隐若现。 “……四哥……” 他把杯子拿走,“我不是你四哥。” “……” “alice。” “……” “你没有人可以托付。”勋世奉看着我,“我是男人,没你那么多愁善感,却比你更早看清现实。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我两个人相依为命,如果你死,我只能是一个人。” …… 我经历了一个星期的高烧,那些精英医生们使用最高精尖的医学手段也无法检查出病因,不过,我还是退了烧,并且在逐渐康复当中,即使这个速度相对缓慢了一些。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长发都被汗水糊住了,洗了很多遍,用了白酒包裹进行消毒,终于才彻底洗干净。 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我一直气喘,甚至还中场休息了几遍,这才终于完成了这个艰巨的任务。洗干净之后,我就坐在浴室里面进行休息,等待热气都消散了一些,这才有力气从巨大的浴池中爬了出来,却在镜子面前停住,看着镜子中这个陌生的影子。 瘦,难以想象的消瘦。 后背的脊柱骨透出了棱角,一节一节的,意外分明。 由于瘦的这样的惊心动魄,就显得头发出奇的浓重,长,并且黑,好像夜幕下海湾中盘旋的一团一团的深色的海藻,看上去是另外一种惊心动魄。 卧室的医疗设备全部撤掉,开窗,更换床单被罩,甚至还有地毯。那种气味,那种弥漫着的近似死亡的生病的气息让所有人不舒服,一定要尽快的把这种味道散尽。 快要过年,勋氏大宅那边来了好几次电话,都邀我们快些过去,不能真正等待年根底下。 勋世奉并不想过去,但是我想着自己开口把老夫人留在纽约,并且自己反正也死不了,留在曼哈顿并不一定比长岛更适宜,于是,我们两个人,外加max大叔一并到勋氏大宅过年。 大宅很热闹,人口众多。 勋暮生带来了新女友,另外一位姓谢的姑娘,是一位很美的小姐,谢小姐与勋夫人盛颐珊是同一个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她们在同一个社交圈,自然也就拥有许多的共同语言。盛颐珊很喜欢这位姑娘,话里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