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起这个,霍金利就满腹牢骚:“好什么好,旧伤又添新伤,搁一块儿跟养蛊似的,得亏幽暗森林里不通网络,不然我家都没那么多的地方招待他们。” ……你们狼人可真会玩。 说起来,血族在衰弱,狼人其实也一样,就单从人形的切换上来讲,霍少就显得粗糙许多,甚至都不能自如控制。三只纯血袭击阿曼德那个满月之夜,他们在最初的时候甚至能控制自己的身形,后来要不是阿曼德下了狠手,应该还能维持得更久。 相对来说,狼人的衰败更加平缓,更加“润物细无声”一点,说不定到了哪一代,狼人和人生下来的孩子就不再能变成狼了。 纯血只跟纯血结婚,其实倒像是最原始的保存血脉的方法。 阿统,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系统:不,你没有。 [那好吧,我只是想说预言者这个故事流传了千年,会不会在口口相传的时候,发生了那么点小小的误差?] 系统:……哦,你可以自己去查。 “反正他们也没有护照,你可以把他们遣送回乡。” 霍少一笑:“好主意,但我不敢,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能打?” 谭昭耸了耸肩,刚想回句俏皮话,他设置在任璇身上的保护罩被触动了:“你说作为同学,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慰问一下同班同学?” 霍金利:“……你开心就好。” 两大男人在医院楼下的花店买了束花,谭昭熟门熟路直接就找到了任璇的病房,彼时病房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他用了点巧劲,直接用灵力缠绕进去解开门锁,进门落锁,熟练得霍少频频侧目。 “谁!” 已经现出獠牙的李牧转头,眼带猩红,已经处于半失控状态了。 而躺在病床上的任璇,此时此刻眼里是全然的恐惧和骇然,在见到熟悉的同学后,她立刻叫了一声,又有些颓丧地倒在床上。 “你没事吧?” 谭昭过去病床边,霍少已经拦住了李牧,不大的病房里,两人已经扭打在一处。 “别打了,别打!他……也是想帮我。” 任璇的声音很轻,但歌者对于血族的吸引是致命的,即便是在打斗时,李牧也还是听到了,然后他一个停滞,就被霍金利摁倒在了桌子上。 谭昭不知打哪摸出来一副金丝边眼睛戴上,这才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他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任璇咬着唇,轻轻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是吸血鬼。”传说中的吸血鬼,不老不死,以血液为生的吸血鬼。 “他也告诉我,我是……他的歌者。只要我变成吸血鬼,我就能像从前一样走路了。” 谭昭当着合格的聆听者:“你答应了吗?” 沈美人救过她,任璇对沈还英是有多一层信任的,闻言她摇了摇头,却又点了点头,很是坦诚:“我心动了。” 平心而论,是下半辈子都坐在轮椅上活着,还是成为不老不死却能自由行走的吸血鬼,在没有深入了解之前,或许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长生不死的吸血鬼时髦值点满,只需要改变饮食作息就可以避免残疾,这听上去确实非常诱惑人,任璇在知道自己的腿可能永远都恢复不了时,是完全没办法接受的,或者说,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平静地接受残缺的自己。 她刚才,就像是被魔鬼引诱了一样,即便知道这样可能太草率,但还是情不自禁地选择相信最后的一点烛火。 谭昭闻言,推了推眼镜道:“那要继续吗?” 任璇有些语塞,人的勇气很奇怪,第一次可以勇敢无畏,而第二次的时候,就会有所衰竭,特别是当着同学的面,她点不下这个头,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为之心动。 “沈还英,这是我的决定,你不要……” 李牧的话才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