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走,他或许会看到。” 惠特莫尔说:“可是我很好奇,他为什么会回来这里?” 莱姆说:“他可能住在附近。”这个区域基本上是商业区,但有少量旧式公寓和较新的——也就是七十五年或八十年房龄的公寓。 “或者他担心没有充分掩盖好踪迹,便回来查找证物。他看见我们,逃走了。”她扫视着这栋建筑,“罗恩,看看有没有人强行闯入楼里。” 他围绕楼体兜一圈,回来了。“窗户完好无损,但是后门可能被撬过,有擦痕。” 莱姆感觉不到麻木胸腔里的怦怦声,但他知道这怦怦声在响——从他额头里面急速的搏动知道。“萨克斯,你说查找证物,他可能也会——” “——来这里销毁证物。”她飞快地转身,奔向办公楼。 就在此刻,楼里传来一声沉闷的响声。不管不明嫌疑人四十放入了哪种纵火装置,它必定相当大。顷刻之间,烟雾和火焰从底层窗户升腾,窗户玻璃在高热中已经破碎。 莱姆呛了一口烟尘,剧烈咳嗽起来。他驾驶轮椅使劲往后退。埃弗斯·惠特莫尔给他帮把手,踢开一个垃圾桶,它正阻挡这位刑事鉴定专家逃离。罗恩·普拉斯基呼叫调度中心派消防队过来。 阿米莉亚·萨克斯朝楼的前门跑去,捡起一块松动的鹅卵石,砸破门玻璃。她转身朝莱姆喊:“博客作者的办公室在几楼?” “萨克斯,不行!” “几楼?” “顶楼。”他回答道,仍在剧烈咳嗽。 她转身跃进楼里,几乎没有避开像鲨鱼牙齿一样环绕门道的玻璃尖端。 她进去了? 好吧,祝我好运。 我的警察女郎,红,偷走白城堡的窃贼,不知道地下室的火焰中是整整五加仑的低辛烷值汽油池。火焰的海洋。这栋楼干得就像一棵加利福尼亚松树,支撑不了多久。 她呢?她会支撑很久吗? 我正准备回家,回切尔西,在网吧发几封邮件。但是我决定留下来。我待在街对面错开几个门脸的废弃旧公寓里,透过五楼过道的一扇窗户往外看。不利于居住,有利于暗中监视。我蹲下来,缩成一团,观望下面发生的情况。 看不见我在这儿,他们谁都看不见。 确凿无疑。 不会,谁都不会抬头看上面。警车在巡查,但只查看街道和人行道。他们以为我走了。因为谁会傻傻地等着呢? 嗯,我会。看到底是谁追捕我,看谁会因为我留下的礼物烧焦而亡,或窒息而死。楼里冒出的烟已经很浓,而且越来越浓。红要怎么呼吸?怎么看清楚? 警笛声,我听见了。消防车在十字路口发出警笛声,嘟嘟的尖鸣。我喜欢那声音,嘶叫着痛苦和悲哀。 如果事情按计划进行,我留在托德办公室里所有细枝末节的证物,我的粗心大意,就会灰飞烟灭。我从格勒斯纳·李的犯罪现场玩具屋得知,证物是多么能吐露真相——哎呀,瞧瞧红是怎样终结掉我珍爱的汉堡的。 一把火烧掉是最好的。 烧成灰,烧成土,烧成浓稠绵软的烟雾。 而红呢? 我自己,从来就不太喜欢烧焦的骨头。那不称心。敲碎更好。但不管她怎么死,都是好的。头发烧光,皮肤、脂肪熔尽,然后是骨头,很好。只要她死就好。有点痛苦也不算坏事。 烟雾翻腾而上,就像硕大的猪尾巴。救援马上就会抵达,但火势发展迅猛。 我远离失去控制的熊熊烈火,但又不是太远;或许,我可以听到她的尖叫声。 不太可能,但希望总是可以有的。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