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武指了指手机的照片,兴奋的说道,“老大,他真的是霍允灏耶,一模一样没有错!” 小尔拿过手机看了霍允灏的资料,不禁啧啧称奇,说道,“我去,他才十九岁,只是比我大一岁,命运大不同!家里还为他创办了大学,让他在里面专供音乐和商学。” “啧,要是我家里有钱,我的学习成绩可不比他差!”小杉对此嗤之以鼻。 小寺拿回自己的手机,收回袋中,不耐烦的说,“看这么多也没用,我们现在的决定是怎样?” “当然选择尝试一次啊,既然有人给我们提供了机会,那剩下的就是靠我们自己去把握了!”小武毫不犹豫的说。 “你们ok我就ok。”小尔最没有所谓的,大家共同进退才是道理。 “你们做决定吧,我没意见。”小杉虽然如此说,他确是第一个脱下面具的人。 “那就看老大你了!”小寺也跟着脱下了面具。 “毋庸置疑,我一定会选择唱歌!即使失败,即使暴露了我们的外貌,既然那个叫霍允灏的人会言而无信,但我们还有什么是不能输的吗?”他也跟着脱下面具。 老大果然是老大,说起话来,都比较有煽动力,剩下的两个也都立刻脱下面具。 确实,他们是不良人,在自己家乡的时候,就是坏小孩,最爱就是干架和唱歌,除了小衫因为成绩好,家里人勉强给他读了个高中,其他的都是初中毕业后帮家里做农活。 每个人家里都穷得要命,家人对他们也不理不睬的,许是因为都来自破碎家庭,即使他们认识不久,却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他们一致认为,钱才是最重要的东西,因为有了它,他们才会离梦想更靠近一些。 可惜来到s市这个大城市,别说打工赚钱,能有吃有住已经很好! 很多地方都不请不良青年,要不给的工资极低,因为他们在农村都曾因为干架而留有案底,这是个无法改变的事实,不过他们从不后悔为自己出头。 对他们来说拳头代表一切! 至于读书学习?除了钱和音乐,其他的都是屁话! 既然都决定去闯,那就事不宜迟。 小武着急的问,“老大,我们要唱什么歌啊?要大合唱还是每个人都分开唱?要用吉他伴奏吗?现在谁比较有把握弹吉他?” 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把唱歌的事情定下来啊。 “我们成军才几个月,加上我们都是半吊子、非专业、自学型,在农村的时候,靠的是多看电视多听音乐,来到s市之后,除了小寺,我们的手机连网络都没有,白天打工,晚上各自唱各自喜欢的歌,偶尔练练新买的二手吉他,我们都试过玩阿卡贝拉,只是并没有正在意义上合唱过完整的一首歌。”老大说出了他们的状况。 “我们的声线都是好的,力气也很足够,这就是我们的实力了!”小杉握起拳头,给大家打气。 “我们找一首大家都会唱的歌,各自唱一句试试吧,时间有限啊!”小寺说道。 “要不唱摇滚一点的吧,《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