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的城市地铁在二十几年前由韦恩集团资助重建,作为哥谭犯罪率的头号受害者,目前保持着平均一年一次大修的频率。地铁共有四条线路,像人体身上的脉络一样连通整个城市。芙蕾雅乘坐的一号线被称为最活泼的线路,只有在这条线路上本地人才能看到一些背着旅行包手里拿着相机的外地游客,盖因它虽然是条地铁线,但却从中部横贯整个哥谭,尤其是在地表行进的一段,几乎囊括了所有著名的地标。 芙蕾雅买了些报刊上车,九点多钟正好过了上班高峰期,地铁上有很多空座。她找了一处空荡荡的车厢坐下,将小手提箱在身边放好,这才终于有空从手包里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足足响了六声那边才接起来。 “芙蕾雅。”克拉克刚接起来就喘着气说,“看到新闻了,你没事吧?” “车是毁了,还好人没事。”芙蕾雅心里一暖,“你在健身?” “什么?”克拉克说,“啊......对啊,我在健身。没错,在健身。” “九点多健身?”芙蕾雅狐疑地问。 “这是我的习惯。”克拉克斩钉截铁地答道。 “史蒂夫会爱死你的。”芙蕾雅笑了一声,“史蒂夫,你知道吧?就是我上次和你说的那个住在华盛顿的朋友。我昨天晚上和他打电话,他说工作原因下周可能要来大都会出一趟差,估计要在这里住上几天。到时候等他忙完工作的事我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没问题。你叫他史蒂夫,史蒂夫什么?”克拉克问。 “史蒂夫·罗杰斯。”芙蕾雅说,“你知道他是谁。” 她是在华盛顿找到房子之后第一次去社区业主会议时碰到的史蒂夫,他们坐在并排的座位,史蒂夫介绍说他是一个落了伍的退休老兵。聊了没几句他们就发现彼此住在同一幢楼里,加之每天早上去遛狗的时候芙蕾雅都能看到他在林肯纪念堂前面跑步,几乎是突飞猛进地,两个人熟了起来。 开玩笑,整个街区没有任何人能抗拒史蒂夫的魅力,他就像一个行走的孩子王、妇女之友、男士标杆和老年人心头宝的结合体,芙蕾雅自诩见过的漂亮男人不少,但仍然常常赞美他的蓝眼睛和好心肠。 当然了,忠厚老实的史蒂夫形象在那条高架桥上一去不复返了。当天晚上史蒂夫给芙蕾雅写了便条好好说明了事情的原委,芙蕾雅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认识的史蒂夫竟然是美国队长,这么近的距离她却从来没听到过任何蛛丝马迹,实在让她怀疑自己的耳朵是否失灵。于是她干了件让自己很后悔的事,她开始格外关注史蒂夫的生活。 最终的下场是她花了数个月的时间培养这位老古董打电话的习惯。 克拉克那边传来一声巨响。 “拜托千万别尖叫,”芙蕾雅挑眉,“我知道你们男孩不管迷谁都难免有点队长情结,但激动到摔手机也未免太过分了。” 没有回答,克拉克似乎是在激动地......喘息? 真的? 芙蕾雅表示不懂这些男人的想法。 “克拉克?”她问,“你还好吗?” “我很好!”克拉克的声音似乎隔着点距离,听起来还有点窒息,“我是说,没错,我不小心把手机摔地上了,我马上捡起来。” “好吧,希望你小心点。狗怎么样?今天外面那么闹腾,别吓着狗了。”芙蕾雅虽然有点疑惑,但还是摇摇头引出了这通电话的主要目的。 一阵细微的停顿。 “我听见它俩正在玩呢。”克拉克说,“别担心,小氪和大熊都挺好的。” 芙蕾雅这才放下心来。“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今天电话里总有些奇怪的杂音,可能是我这边信号不太好吧。” 又是一阵诡异的停顿。 “应该是的。”克拉克好像是凑到了电话边上,他含糊地说,“信号,或许是哪里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