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出,正中镖师咽喉。 年轻人脚步一顿,望过来时非但没有感激,反倒笑意勉强,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落荒而逃。 李寻欢觉得奇怪,又觉有趣,直到他发现年轻人的目光略过他,落在同桌的另两人身上,方才恍然。他们定是认识的。 果然,年轻人走了过来,收敛神色,十分恭敬:“两位前辈也在。” “剑倒是快,警惕心却差的很,你娘那些话是白交待了。”红衣女子毫不客气的讽刺。 年轻人唯有赔笑,为转移注意力,主动与李寻欢搭话:“我们又见面了。我现在有银子了,请你喝酒。” 年轻人手中的银子,正是从白蛇那里拿来的五十两,一文都没多拿。 “在下李寻欢,少侠如何称呼?不知你们三人……”李寻欢虽常常查案,却历经的江湖事多了,不该有的好奇心都压制,可因着之前红衣女子的态度,他总觉得有些蹊跷,反而想一探究竟。 “我是阿飞。这两位前辈与我父母是故交,此番也是巧遇。”阿飞唤来小二,叫上一桌好酒好菜,与李寻欢交谈甚是自在,对着另两位也是做足了小辈姿态。 一直没开口的桃朔白站起身:“走了。” 红衣美人颇为嗔怨的睨去一眼,随之望向李寻欢,道:“你我到了这里,还没个落脚地,小辈们都在跟前,正该让他们尽尽孝心才对。” “这位王前辈……”李寻欢可以肯定,这人一定认识他,或许真与他家有渊源。奈何他想来想去,却想不到是谁。 女子忽而一叹,声音却是陡然变了,乃是男子清朗之音:“李贤侄,自你父亲故去,我们已有多年不曾见过了。怎么,我来了贤侄不招待么?” 李寻欢先是一惊,随之恍然:“您是、王怜花王前辈?” “算你知道。”声音又变回了女子之声。 李寻欢又仔细观察两眼,不由得赞叹:“早闻王前辈精于易容,以往不曾有幸一观,今日一见,果然精妙至极。” 李寻欢坐的这样近,仔细观察了又观察,不单单是容貌伪装的毫无破绽,便是神态、声音、语气也都丝毫无异,可见厉害。如今江湖人称王怜花为怪侠,乃是说其性情,在早年间却因其易容精湛,有千面公子之美名。王怜花能易容各种人物,发出各种声音,模仿各种行事,岂不是个奇才! 最初王怜花借女子之口邀请他,那声音竟带魅惑,使得他猝不及防脑中昏沉,显见得是摄心术越发精深了。 他更知道,王怜花会的、擅长的,远不止这两样,便是剑术也十分高超。如今多年过去,只怕亦精进了不少。 想到这位王前辈多年前便淡出江湖不问外事,今日却到这里来,李寻欢心中一动:“王前辈此行可是有事要办?” “另寻它处说话。”王怜花暗示此地人多嘴杂。 李寻欢见他慎重,也不敢大意,只能暂且按捺此事。 待几人用过酒饭,出了酒楼,车夫询问去处,李寻欢一时有些踌躇。哪怕他再不打听中原之事,多少也对江湖有些耳闻,特别此回追查金丝甲,特意关注江湖消息,多次听到“兴云庄”之名。兴云庄的由来不是秘密,昔日的李园已不复存在,只有一个已更名的兴云庄。他也曾听到江湖人说起兴云庄中美貌的夫人,聪敏天赋好的少主,哪怕这就是他当初希望的结果,仍是心中难过。 王怜花一向对人的感情十分敏锐,以前他是懒得管别人闲事,今天却是遇上了,看在与李父当年相交一场的份儿上,便冷声斥道:“都说小李飞刀风流潇洒,怎的一副为情所苦的婆妈样?你与林诗音自小指腹为婚,算来你们年纪都不小了,怎么迟迟不曾请喜酒?” “我、这……”李寻欢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桃朔白制止了王怜花将要出口的话,只说:“如今早没了李园,李贤侄若无别处可招待,我二人便另寻它处去了。” 李寻欢一面奇怪对方称自己贤侄,一面叹息,却是引几人登车:“便是没了李园,小侄还是有处落脚地的,只是地方偏些。” “无妨。” 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停了下来。 这里却是偏僻些,离坊市远,富贵人家也不多,远处都是民居,这一片却是囊括在一处,修出了一座小别院。别院白墙黑瓦,掩映在一片绿树丛中,倒是好幽静所在。 “你怕是喜欢这里。”王怜花笑道。 桃朔白轻一嗅,点点头:“这地方不错。” 李寻欢对这二人关系有些好奇,倒是曾听父亲提及王怜花有位挚友,但李寻欢每每追问,李父都是含糊其辞。李寻欢这短短功夫就发觉王怜花很迁就这位桃公子,又因王怜花扮着女子,瞧着、竟真是一对夫妻,没半点违和。 阿飞只静静跟在后面。 等入了别院,但见这内中建筑并不出奇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