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死这回事。 死了就是没了,走了,身体在冰冷的棺材里逐渐腐烂。 人活着要死,鸡要死,鸭要死,阿猫阿狗都要死,死去的人永不再来,活着的人逐渐淡忘,这是很顺理成章的事,但是—— 沈琛。死。 她在手心里一笔一画,歪歪扭扭写出这三个字,刹那之间便如遭遇凌迟。 仿佛它们在活生生抹去里面那个人,抹去他,也就是抹去她的过去,抹掉现在,往后再无未来。 但沈琛怎么会死呢? 夜里空空荡荡的走廊有些冷,沈音之双手扶着长椅,抬起双腿,慢慢把身体蜷起,抱住了腿,脑袋靠在膝盖上。 然后才想到,他是不会死的。 原因已经说过好几次了。 他舍不得她,他爱她。 几乎爱到皮肉里,再爱进骨子里去,七年七年又七年。 无论是有记忆的七年,没记忆的七年,抑或是反复轮回着坎坷的数个七年,始终没有忘掉她,终究得以再次遇到她,困住她。 你看。沈先生是无论如何都不肯放开沈音之的,所以。 他不会死。 这个说法很合理。 沈音之满意地点点脑袋,这时红灯灭掉,门扉打开,终于看到沈琛。 只一眼,她就觉得难过。 太难过了。 躺在病床上的那个人,眼皮薄而白,眉毛微微皱着,唇角轻轻抿着,脸上没有丁点儿血色。 很像沈琛。 长着沈琛的脸,有着沈琛的身体,他分明就是沈琛,又截然不像。 “沈琛?” 沈音之犹豫着喊他,很小声。 那人没有反应。 “你看看我。” 她又伸手去摸。 那人依然不动,倒是周笙沉下脸,拉开她的衣袖,冷冷道:“别乱碰。” 接着还说:“我没空照顾你,麻烦你自己回去,明天再来。” 说得好像她是个没手没脚,不被照顾就无法生活的小废物似的。 “我不。” 眼看沈音之追着病床不妨,周笙只感到心烦意乱,身体里塞着正在倒计时的炸弹。 “回去,我现在不想看到你。”他拽住她,脸上破天荒地流露出些许愤怒,“要不是因为你,沈先生就不会赶着回来!” 心脏好像被人狠狠捏住,有那样几秒钟,沈音之几乎绝望得难以呼吸。 早知道就不说那种话了。 早知道就不说。 要是真的没有说,沈琛现在会不会好好的? 答案是不会。 就像不会因为危险而取消前往清台,不会因为她闹脾气就带上她。沈琛这个人,在温雅淡漠的表皮之下,有着格外冷酷的一面。他经常会残忍的对待仇家,有时候连带着残忍对待自己,做事只讲究斩草除根不留风险,即便有风险也在所不惜。 这时注定谁都劝不动他。 连她也不行。 但是周笙—— 周笙他明明—— 想来就生气。 或许人天生就是喜爱迁怒的动物,沈音之向来俗气,不能免俗。 “我才不想看到你!” 她甩开他的手,当即更大声的‘愤怒’回去:“我不知道他要去清台,可是你全部知道,为什么不说?为什么不提早告诉我,为什么不陪他去?要不是因为你,他根本就不会孤零零的去那边,就不会弄成这样!!” “那是因为你!” 周笙额头的青筋突突乱跳,“因为你还在南江,沈先生要我留下来看着你,免得——” 沈音之不留情面地打断:“我又不是小孩子,用不着你看!” “对,你不是小孩。”周笙冷笑:“只是个傻子。” 这就没法忍了。 “我是傻子,连我还知道要用自己的脑子想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