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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闹归闹,闹完了,就该办正事了。

    两人临走前,段衡对傅胭嘱咐了一大堆的注意事项,唠叨了半天。

    “最好别出门,外面人多,不安全。不过一直待在这里,也不□□全,万一门没锁好的话……”

    宋凡,“……”

    “我算一算,如果一人守一个角,那八个保镖应该够了……”

    傅胭,“……”

    最后还是宋凡实在忍不住,打断了他的话,“我说老段,你把嫂子当女儿宠这没毛病,但她可不是你三岁的女儿,是你的女人。”

    傅胭哭笑不得,“八个保镖……你以为是在守八角大楼么?”

    段衡,“……”

    *

    到了办事的地方,段衡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建筑物,无语。

    “你说向天佑在这里边?”

    “我觉得他这几天一直在跟踪我,不然怎么会这么巧,我才到这一天,他就也来了?”

    段衡闻言,无语的看了他一眼,鄙夷道,“你神经病吧。”

    “我说的是真的。”

    “你是真的病的不轻。”

    “……”

    段衡和宋凡出门去办大事,傅胭既没有工作干也没有男朋友陪,闲待着也是无聊,于是,她补了补妆,换了身休闲的衣服,出门逛街

    溜达去了。

    顺便,考察一下当地的市场环境。

    江城的白天十分热闹,尤其是小东门和五条街这两片地带,摆摊、小吃、玩杂耍、批发,各式各样的小行业数不胜数,既便宜又有趣

    。

    傅胭去的是小东门,她只是单纯的认为‘小东门’这三个字有意思,所以选择来这里罢了,并没有进行特别的比较和选择。

    “来啊来啊,大甩卖啦,二十元三条——”

    “正宗的枣糕哟,买一斤赠半斤,买二斤赠一斤,买五斤赠三斤嘞——”

    “好吃的内——”

    傅胭半蹲下身体,低着头,拿起地摊上的一个小挂饰,蛮感兴趣的看着。

    这挂饰是一颗用廉价水晶做的爱心,拇指大小,爱心里面放了一颗大米粒,米粒上刻着一个字,很小,但仔细看却能够看清楚。

    摊主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她笑容满面的对傅胭说,“姑娘,这是大米刻字,送给男朋友啥的,很好看的,要不要来一个啊

    ?”

    大米刻字这东西,其实并不新鲜,十好几年之前就已经开始流行了,现在,也不算是新鲜玩意儿。

    但是这个小物件,却让傅胭想起了现在自己脖子上挂着的这颗被段衡动过手脚的转运珠,这颗转运珠的价值和观赏性远远要比这颗地

    摊上的廉价水晶高得多,一个天差一个地别。

    但东西并不在于贵贱,而在于是否能准确的将自己的心意传达给对方。

    傅胭抬手摸着自己脖子上的转运珠,嘴角微微牵起了一丝笑意,她说,“那就帮我刻一个吧,就刻……我直接写在纸上吧,看着方便

    。”

    女摊主爽快地回答,“好嘞。”

    傅胭拿出自己包里的便利贴和钢笔,她在便利贴上工工整整的写上了想要在大米上刻的字,递给了女摊主。

    女摊主接过看了看,笑着说,“大约需要半个小时,这样吧,你可以先去溜达溜达,回来再取,省着等得没意思。”

    傅胭点头,“也行,那就麻烦您了。”

    “不客气。”

    半个小时,傅胭打算去附近找个甜品店,吃个红豆冰消磨时间。

    按照导航上的指示,她很快就找到了一家,面积不大,人不算太多,还有座位。

    傅胭点了红豆牛奶冰和冰咖啡,找了个空座位坐下来,一边吃着喝着,一边拿着手机玩俄罗斯方块打发时间。

    当她已经闯到第十五关的时候,背后突然响起来一个惊喜的声音,“呀!傅胭!”

    傅胭闻声回头,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摆在她眼前,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面前的女人将玫瑰花递给她,学着小流氓吹了个口哨,跟她打了个招呼,“真巧,在这种地方都能碰到你。你还记得我吧?”

    傅胭放下手机,无奈失笑道,“当然了。”

    在这个城市的这个角落都能够巧遇,当真是一种奇妙的缘分。

    眼前这个漂亮到能够让人呼吸停滞的女人,正是傅胭去年在酒店因为喝酒而犯胃病时,那个出言关心她并递给她一块手帕的女人。

    而就在当天,女人被人给迷晕绑架了。那时傅胭正巧碰到载着女人的出租车行驶而过,再加上一些细节,让她心生疑窦,于是,她多

    留了两天,得以及时给女人的家人通风报信,提供了关键线索,算是间接救了女人一命。

    女人的名字叫……林湘。

    傅胭怎么会忘记林湘,她们后来还一起吃了饭,逛了街,畅谈了一m.dD-n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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