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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的凌老师,穿着黑白色的衣服,语气平平淡淡的。

    凌老师跟柳北晔结婚不高兴吗?柳北晔那么好啊。

    唉。柳北晔那么好,她为什么要跟那样的男人跑了呢?

    乔冬阳渐渐发起了呆。

    陶浩然与那对小夫妻聊了一通,才想起正事来。他回头拍了拍乔冬阳:“弟弟,来,我们办正事儿!”

    “哦。”

    新娘子笑道:“浩然,你弟弟好可爱,长得又好看。”

    “那是!”

    “弟弟,你有女朋友了吗?要不要姐姐给你介绍啊?”

    乔冬阳赶紧摆手:“不,不要!”

    惹得新娘子笑得更欢,连连道“太可爱了”。

    乔冬阳赶紧问她喜欢什么色系。

    新娘子道:“就用大红色,结婚嘛,就要用这样霸道、张扬而又喜庆的颜色。但是也不能俗气哦。”

    乔冬阳点头,打开ipad给她看:“姐姐你看看,选花。前面十页是主花,后面都是配草、配花。”

    新娘子自然是选了玫瑰,仅大红色的玫瑰就选了三种,全部都是名字很好听的,有倾城、珊瑚与午夜。就像那位姐姐说的,既热闹,又带着一点点妩媚,正贴合婚礼当天的一切情形。

    除此之外,她还选了名叫花火的多头粉白相间色玫瑰,搭在一起特别好看。

    新娘子很健谈,他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才把各项事情定下来。

    回去的时候,乔冬阳脸上总算是有了笑容。

    陶浩然道:“你把单子列好给我,我帮你去订花。”

    “我自己来吧,我现在认识更多的花商了。”

    “跟我你还客气?”

    陶浩然笑着揉揉他的脑袋,又嘱咐了一通,才开车离去。

    乔冬阳目送他离去后,不免又看到那些秋英。

    他又想到刚刚那位新娘子。

    她告诉他,婚礼当天穿秀禾服,是请苏州的绣娘手绣的。头上只戴金簪,再插上几朵红玫瑰。她已经试好妆了,甚至还把照片给他看。原本黄金与红色玫瑰搭在一起似乎是很俗气的,可是看了照片,乔冬阳也不得不赞一句漂亮。

    黑色的头发盘成发髻,只插一根金簪与两三朵玫瑰,真的太明艳,太漂亮了。

    他不由再度想起凌老师,凌老师结婚时,头上只戴了白色花环。

    她是不是其实不想嫁给柳北晔?

    他不高兴地埋头走进了花店。

    不想嫁,为什么又要嫁呢?!

    柳北晔没再打电话过来,倒是他的弟弟打电话过来了。

    乔冬阳这才想起约好了今天一起吃饭的事,可他竟然忘记了。顿时,他觉得对不住柳南昀。

    他立刻接起电话。

    不待他说话,柳南昀已经哭诉道:“冬阳,我暂时没法回上海了!”

    “啊?”

    “别提了,这边临时有事,我不得不留下来。”

    “那你先好好工作啊。”

    “我都快哭了好吗!好不容易以为能回家了,又来了一堆破事!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啊?!我原本准备回家休息两三天,就去找晗晗的。这真是!”

    “那也没办法呀,你就不要不高兴了。”

    “我当然知道啊,唉,我还找不到我哥!我想求他赶紧找个人来替换我,我真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乔冬阳听他提起柳北晔,不禁又开始神游,柳南昀的话也没有再听进去。

    好在柳南昀也就是吐苦水,自己说痛快了就行,他抱怨了一通,心满意足地挂了电话,继续去忙工作。

    乔冬阳却趴在了桌上,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陶浩然也喜欢摸他的头,可是和柳北晔摸他的头却是不一样的。

    他的眼神瞟到了门外的秋英,看了会儿又收回视线。

    柳北晔去了哪里呢?连柳南昀都找不到他。

    他似乎不该不接柳北晔的电话的。

    可是接了又能怎么样啊。

    他又想,假如柳北晔以后再重新办婚礼的话,假如他们还能做朋友的话,他一定也给柳北晔做一场特别漂亮的花艺,比每一个人的都漂亮。

    柳北晔在凌霙的老家,除了吃了十个味道还不错的刚出笼的鲜肉大包之外,其他一无所获。他们找了公安系统的人帮忙,得知程博文与凌霙一周前已经买了去上海的火车票,之后再没买过去其他地方的任何票。

    所以说,凌霙现在在上海。

    柳北晔都被自己给气笑了,真是恋爱还没谈呢,智商已经有所下降。

    他赶回上海的时候,是周六的夜里。

    沈助理来机场接他,柳北晔这一两天是休息没休息好,吃也没吃好,心情尤为不好,整张脸都是黑的。但见到沈助理,还是道:“辛苦你了,休息日还要你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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