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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本书由【霎紫明嫣】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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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分手信

    作者:蓝色的奥斯汀

    文案

    这辈子颂颂写过三封分手信。

    第一封写给完美男神大师兄范羽,可惜她不记得写了什么。

    第二封写给相恋多年的大学同学阿深,可惜她根本不记得写过。

    至于第三封,呵呵,又和第二封有关。

    这是一个渣男的全盛时代,每次分手,都是心口一道疤痕。不断遇到不对的人,而不对的人才让你难忘,这就是宇宙对我们的安排。或许生命和爱情永远不会是我们期盼的样子,唯有努力地遗忘。但也有可能,这一千次错误的相遇,只是为了等待下一次对的相逢。

    友情提示:本文非虐渣,非破镜重圆,我觉得是个泪中带笑的治愈文,只有小情小爱,木有荡气回肠。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爱情战争

    主角: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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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楔子

    深:

    这封信写在离别之际。

    窗外刚刮起大风,暴雨将至,我知道你正在来的路上,可是我还是决定先走一步。有些话很难当面讲出口,比如我爱你,又比如再见。

    三年说长不长,原来对我们来说,还是太长了。我一直以为美好的初恋,我们和别人是不同的,毕竟携手度过纯真的校园生活,一起走过徽杭古道,一起看过山顶的星空。那一年我迷路在校园的十字路口,你跑过来捡球,扒开我的地图问,同学,需要帮忙吗?那时候我惊叹世界是何等奇妙的存在,恰好我迷路在那个路口,你又恰好跨越大半个地球路过那里。

    可是最后终究还是走到这一步。三年说短也不短,我们算是彼此了解。记得那次你去美国探亲,回来后我开玩笑地问,玩得好吗?有艳遇没?你不回答。有句话叫what happens in las vegas leaves in las vegas。可是你看,我了解你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同样了解。我不能不注意到,你心不在焉的眼神,身上陌生的香气,不愿让我听到的电话。呵呵,这三年来,谢谢你教会我许多。

    最后先说分手的是我,三年过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云彩是你的,天空是你的,阳光是你的,所有的天气,或晴或雨,或喜,或悲,整整三年,我所有的美丽与哀愁,都是属于你的,所以我挥一挥衣袖,什么也带不走。

    分手那天你问我,我到底爱不爱你。真是始料未及,我以为你永远不会这样问。以前执着地问你爱不爱我的人总是我。没空搭理我时你会毫不犹豫地答,当然爱啊。大部分时候你会调侃地笑:“可以说真话吗?”

    你心底的真话,我一直以为我是知道的。知道并不代表明白,时至今日,我想我终于明白了。爱一个人,与我来说是光,是空气,是一切美好的存在。与你,是责任,也是负累。

    所以你问我,分手是不是因为不爱你了,那样诚恳的眼神,一心想挽回的态度,我唯有一声叹息。其实我是想问的,可以说真话吗?可以吗?真的可以吗?可惜我也有我存在的意义,不想成为负累,任何人的负累。

    所以,呵呵,还是算了吧,我们。有人说过,爱情象巴士,不论你如何呼喊,该离开时也不会为你停留。

    那么,在我收拾行李离开这里之前,让我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回答你的问题。你问我到底还爱不爱你,这是我的回答:对不起,我不爱你。

    第2章 我们都有小秘密(1)

    we dance round in a ring and suppose,

    but the secret sits in the middle and knows. ----robert frost

    我们兜圈舞蹈,心怀揣测,

    秘密其中静坐,早已知晓。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鲁颂颂那天绝不会从书架上选这一本书。

    事实上那天春光明媚,晴空十里,是个十分适宜出门面试的日子。她穿好黑西装,手提文件袋,在镜子里审视自己,觉得一切无虞,才登上自己仅有的一双高跟鞋打算出门。

    临出门那一霎那,时间已经十分紧迫,可她突然想到,地铁上大半个小时,应该很无聊吧,所以顺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

    恰好是这一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哥伦比亚大文豪马科斯所著的《百年孤独》,英文译本。

    面试并不十分困难M.Dd-N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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