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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孩子生了,有饭吃有衣穿就行,家长们没时间带就变成大的拉巴小的,在村里经常能看到半大的孩子抱着或背着一个更小的孩子,这就是所谓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从内心里来说,赵东林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是如此,他十多岁进部队当兵,因为他的勤奋好学,有幸成为部队领导重点培养的对象,在部队接受过高等教育。

    他读过军事著作,也看过不上国内外名著,十多年的军旅生涯,将他造铸成一位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力及完善思维逻辑的男人,他认为,人性的弱点不可避免,这个世界上很难碰到对继子继女视如己出的后妈,特别是当这个后妈有了自己的孩子后。

    人都会选择性的对别人好,自己的孩子跟别人的孩子,毫无疑问内心深处肯定会选择亲近自己的孩子,一碗水端平只是说的容易。

    他看上董佳慧,不在意她是不是离过婚,他看中就是这个人,相信她会对黑蛋英宝好就足够了,至于她不能生育这点,在他这里根本算不上什么缺点。

    “妈,您就听我一次,我找佳慧是为了咱家好,之前我听您的,找了汪梅,结果呢?”

    结果汪梅离婚了,想尽办法回到了她心心念念的城里,两个孩子她说不管就不管的扔下,这些他有说什么吗?他什么也没说,也不想再提。

    张巧儿本来气焰嚣张,一听儿子这话就泄了气,这件事是她心里的一根刺,是她一直过意不去觉得对不起儿子的地方,当初那汪梅确实是她拉拢了跟儿子东林在一块的。

    第二十章

    当年其实是汪梅先看上了赵东林。

    农村日子苦, 那些从城里下放到上河村的知青们, 跟村里的农民一样下地劳动挣工分挣口粮。

    男知青还好, 哪怕不会干农活还有把子力气, 只要肯干,一天九个十个工分跑不了,女知青就有些麻烦了,首先她们做不了力气活, 又干不了那些技巧的精细活, 村里的记工员也不能昧着良心给她们评,这样对其他社员不公平,因此累死累活干一整天, 不过五六个工分, 换成口粮算,填饱肚子都是个问题。

    农村的艰苦条件,加上部分知青的成分问题,他们中的部分人选择了在农村安家落户, 这样他们就成了本村人, 能够理直气壮的享受村里社员的待遇。

    至于汪梅,她的目的就是回城,农村的日子她根本一天都活不下去,没有商场, 没有商店,连她最爱吃的鸡仔饼蝴蝶酥都没有。

    最重要的是,她在学校交过一个男朋友, 虽然没有过明路,但她心里是认定他的。当初她因为家庭关系下放到农村,下乡前,男友指天发誓一定会等她回城跟她结婚。

    因此汪梅一直有个回城梦,直到下乡一年半后,她收到了一封城里的来信,写信的是她一位要好的女同学,同学告诉她,她的男友已经跟别人在一起了。

    汪梅的心突突跳着,她不肯相信他会违背自己的诺言,转身就找队长请了十天假回城,直奔男友家找人,却刚好看到他骑着自行车进胡同,车后还坐着另一位姑娘。

    这个场景深深刺激了汪梅,她冲上去质问,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背叛自己?

    “对不起汪梅,可你也不能怪我,你下乡了,什么时候能回来也没个确切的时间,我不能耗着时间干等你一辈子。”

    汪梅甩了他一巴掌,流下来痛苦的眼泪。

    “我真是看错了你,我这么相信你,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

    下乡前她把什么都给了他,忍受着农村的艰苦条件,盼着能早些回来做她的新娘,结果呢,他跟别的女人好上了!

    回村后,汪梅的心态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加之回去后家里的事情,让她做出了跟其他人一样的决定,就是在村里找个合适的人结婚,恰好这个时候,赵东林出现了。

    他是军人,这个时代的军人多吃香啊,跟农民工人相比,军人津贴高,福利好,他人还长的一表人才,打听了一下,他还没结婚。

    汪梅打定主意后就跟张巧儿套近乎,张巧儿一看,这城里的小知青看到自己总是一脸笑意,一口一个“大娘”叫的亲热,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所以后来跟汪梅说亲,赵东林不想找个知青媳妇,也是张巧儿一直坚持,赵东林不想忤逆母亲的意思这才同意了。

    回想起以前这些,张巧儿心里也不是滋味,她沉默了半晌,拿袖口掖了掖眼角,开口道,“那你可想好了,你要是找了董家的闺女,往后被人说道的时候多着呢,你们都是离过一次婚的人,以后不管好赖都得自己受着,不能让别人看笑话。”

    张巧儿心里也委屈,在儿子的婚事上,她哪怕有点私心为的也不是自己,她都已经这把年纪,说不定哪天人就不在了,想给儿子找个好点的m.dd-N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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