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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苏向晚掀了掀眼皮子,本来都困的不行了,看着这小野猪崽子,还不得不起来应付他。

    这孩子吧,其实从一开始跟上苏小南,就是个误会。

    当然,症结还是出在宋青山三年前没有去云南上面。

    她坐了起来,先是把宋青山三年前被人认为死了的那一折给这孩子讲了一下,以及,宋庭秀虽然也是干儿子,但是,宋青山身为长子,向来很多家务上的事情是不跟弟弟商量的,所以,宋庭秀并不知道云南那边出了事的事情,也给他大致讲了一下。

    总之就是,宋青山三年前没有去,是因为李师长被批的正厉害的时候,他先是飞机撞山,然后再被关进监狱里,根本就没可能去找李师长。

    再就是,去年,宋青山一回来,就派人去找他了。

    但是,那时候李承泽已经趁着火车,离开了云南。

    其实也不过是个巧合的错过,但是李承泽自己到了清水县以后,不肯来找宋青山,就还是这孩子的防备之心。当然,图谋他家产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他自己也不知道宋青山兄弟其人怎么样。

    “你既然来了,就跟我们家的孩子一起生活,过阵子你二叔会给你重新改个户口,把你上到我们家的户口上,但那俩样东西我不会交给你,如果你愿意一直呆着,早晚有一天,你会看到我把它们全交到博物馆,这样成不成?”苏向晚好心好意的劝呢,上辈子她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啊,说真的,并非贪财贪物之人。

    “我还是想走。”李承泽显然主见大着呢:“在你家我呆的不舒服。”吱吱往他头上放土,俩弟弟也不对付,最主要的是,李承泽偷过苏向晚两次,那怕是贼,也不喜欢被自己偷过的人养着。

    “那你直接走就完了,为啥还要来问我?”苏向晚反问。

    李承泽很有自己的想法:“那些东西我不要了,那帮人抄家的时候,抄走的我们家的东西,比你拿的那两样珍贵的都多了去了,我不稀罕,我想把大山带走。”这是条缉毒犬,也是曾经他父亲培养出来的,李承泽特别喜欢大山那条狗。

    “不可以,那是我家的狗。”苏向晚头都不抬。

    “我可以把它偷走,它会跟我的。”李承泽毫不示弱。

    苏向晚顿时就提起笤帚来了:“那你现在偷一个我看看?”

    当然,在李承泽的心里,估计更加恨她了,而且吧,人家做贼那叫一个明目张胆:“你就今天不给,我明天也能偷。”说着,这就准备要溜了。

    “对了,那条皮带是我家的,你应该给我留下来吧。”苏向晚突然就说。

    李承泽摸了一把腰,确实,腰上是根大人的皮带,他缠了两圈,才能勒住自己细津津的腰。

    但是,他自己的那根破裤带子已经烂了啊,如果把腰带抽了,他连条内裤都没有的人,难道光着屁股从这儿出去?

    “怎么,舍不得腰带吗?”苏向晚坐炕上下来了,听李承泽肚子还是饿的咕咕叫呢,从吊在梁上的笸里取了半个糜子面的窝窝出来,递给他说:“宋东海和宋西岭俩到现在系的还是烂布头呢,甭提多喜欢一条腰带了,你要愿意把腰带留下,我就剪成两把,给他俩一人一半儿,不正好。”

    李承泽一只手在腰带上摸着呢,赌气,不肯吃那半个糜子面窝窝。

    苏向晚于是直接把灯给关了:“你不是个大人物吗,想好了就把腰带挂在门上,自己走,要想不好,趁早回去睡觉。”

    李承泽站在厅屋门上,倔兮兮的站了半天,到底敌不过肚子的饿,一口咬在糜子面的窝窝上,咀嚼了两下,突然,牙齿就给沾住了。

    真是没想到,里面居然塞着一颗大白兔奶粮。

    糜子面本身就是甜的,而且颗粒感非常足,跟糖一起嚼,就会变的愈发的甜,这种甜馍,虽然带着一股子的土气和糙气,但越回味越好吃,越回味越香。

    孩子慢慢的咀嚼着,听呼吸还有点儿粗,站在外面把个糜子面的窝窝吃光了,才回偏屋里睡觉去了。

    这叫什么来着?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因为一条皮带就放弃了原计划?

    苏向晚心说,这小野猪崽子,骨头也没那么m.DD-N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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