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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只是可惜了。

    那天晚上的他把何韵当做何凌宵的事情,现在就像是他梗在喉咙的一块骨头。吐又吐不出,有苦难言。如果刚刚何韵不是拿这件事做由头他定然不会对凌霄撒谎而爽约的。

    他只是怕何韵一个不小心就把事情弄大,然后让凌霄知道。那样的话就算是他死一万次也不够得到她的原谅。

    “我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不要让霄霄知道,那只是一场意外。”他盯着何韵的眼睛,带着几分逼迫。

    何韵在他逼人的视线中瑟缩了一下,“我知道,大哥,你放心我不会让第四个人知道的,干妈那里只是我一个没忍住被她看不出来了吧。其他的人我一概没说。你要相信我,我可不想破坏你跟我姐的关系,这对我没有半分好处。虽然我也很想找一个人来爱,现目前还没有遇到合适的。而且我也怕毁掉自己的名声这样的事情。”

    温立涛点头,“你这样想最好。去叫上许柳。早点去吃。”

    何韵知道他很不耐烦,早点去吃意思就是想要早点离开。她想还早来着呢,很多事情不是你按个框架擎等着事情发生,就会按照你设定的尺寸去发展。如果是那样,怎么有“意外”这个词语呢!

    她心里偷笑,也不是他说的那样,只有这一次。不是有句话讲: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吗?

    他刚刚对何凌宵定然是撒谎了。从他挂断电话进来的时候脸色跟语气都不太好的样子就可以猜到。

    等何韵出去的后,温立涛看着屏幕上被设成屏保何凌宵的照片,他默默地说,“对不起,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对你撒谎,以后以后再也不会撒谎。”

    何凌宵过大桥的时候耳朵莫名的发热。她腾出一只手搓搓。

    暗想怪得很呐,怎么耳朵烫烫的。

    妈妈电话进来,她说已经在预定好的餐厅等着她了。何凌宵说十几分钟,刚刚堵车了。

    孟婼说不忙,她等着。

    “妈妈我耳朵发烫。”凌霄说。

    “刚刚我可没有念叨你。”

    “是谁这样无趣啊。”人们常说被人念叨会耳朵发烫。虽然毫无根据,但是被人口口相传还带着笃定,所以久而久之听的人也选择相信了,并且把耳朵发烫这个现象衍生出来的说道传承下去。

    “你猜猜……这样简单的事情还猜不到。”孟婼难得打趣女儿,她今天心情格外的好,因为何千帆中午的时候来看过她。

    何凌宵耳朵更加烫起来。嗔怪道,“哎呀,不跟您说了。您老是笑话我。”

    这个时候杨瑾维在做着这样的事情。他正在跟万里外的苹果城居住着的外公聊视频。

    一说起纽约就会首先想到那些大人物、那令人眼花缭乱的百老汇、林肯中心、自由女神像以及华尔街。这里是全世界最吸引人也是最激动人心的城市之一,是美国最大的金融、商业、贸易和文化中心。

    很少有人知道纽约另外一个别称叫做“bigapple”,这个城市是世界上金融中心。因为它产大苹果,还因为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一个爵士歌手唱着这样的歌:成功树上苹果何其多,但如果你挑中了纽约市,那么你就挑到了最大的苹果。

    而他的外公刘伯钦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就挑中了最大的苹果。他当然不是误听了那首爵士乐而选择了纽约。他有过人的头脑以及眼光。这点杨瑾维继承了他外公的十乘十,所以刘伯钦才会在人们面前夸赞道“瑾维继承了我的大部分”这样的话。

    现在他在美国华人圈里的声望极高,曾经担任过两届华商会的会长一职。如今就算是卸任了还有络绎不绝的慕名者千万纽约他居住的鲜花庄园拜访。

    刘伯钦说,“你外婆昨天还在跟我生气。这早上起床来也不理我,自己跑出去散步去了。”

    杨瑾维笑了笑,外公满头银丝,看上去还算硬朗。虽然说着不太高兴的事情,可眼角眉梢都是笑。那松弛的肌肤皱成一朵花似的。

    “您就放心她一个人出去?”

    外公老神在在的,“又不是上哪儿,就是在花园里,再说也不是她一个人,黛西跟着呢。”

    黛西是家里的老佣人,非洲裔。一张嘴就是大嗓门。她力气大的惊人,能扛起一百公斤的东西。胖乎乎的,一跑起来可有喜感了,圆滚滚的身子都担心她下一刻会绊倒。跟她相处久了就会发现这样的担心就是多余的。

    那是外公嘴上说说,其实心里啥也没有,跟外婆就喜欢斗斗嘴。据黛西说外公外婆两人年轻时候倒是很少发生口角,有时候争辩都是源于食物。后来经过多次食物的战争,就发展成了食物中西合璧。

    冷不丁,外公身后出现一个满头同样是银发M.dd-n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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