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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是的,我们大院里出来的姑娘都会跳芭蕾,而且当时,可就数我的舞跳的最好!”

    “而且,思哲说了,青春和梦想不能辜负,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我想做的事就是尽情跳舞,可不是天天和文件打交道。”

    贺存在心底冷笑一声,思哲?这都在他面前直呼其名了,不知道是原主太能容忍,还是潘明月被娇宠过度,脑子太简单。

    他一双漆黑的眼睛看着她,状似不经意的问:“思哲?以前没听你说过,你的新朋友?”

    “他、他是文红团的一位歌唱家,歌唱的可好了,他还会写诗。哎呀,跟你说这些文艺上的事情,你也不懂啦!”潘明月再迟钝,也不会在贺存面前再多说马思哲的事,马上转移了话题:

    “说了这么多,你也累了,早点休息吧,今天来看了你,见你恢复得不错,我晚上就能安心睡觉了,隔天再来看你。”

    来看他?这时候正是午饭时分,连一口热乎的饭都没带,怕是一门心思来捉|奸的。

    贺存也没有点破,有些疲惫的闭上眼睛:“好。”

    第24章 负心薄情的男人[八零]

    贺存在医院里修养了半个月,终于点头答应出院。

    这半个月里,潘明月是一次也没来过了,这个女人心真狠。

    都说男人变了心,心就狠了,但这女人变了心,心狠的程度也并无差别。

    要知道,原主会伤得这么重,完全是因为潘明月。

    那天,天下着大雨,就因为城郊一场歌舞演出节目有马思哲的参演,她坚持要去观看,原主不放心,亲自开车送她。

    车开到半路,雨越下越大,雨水模糊看不清路线,而且在经过一条泥泞小路时打滑严重,连人带车滚到沟里。

    而原主为了保护她,在车子侧翻的一瞬间,硬是将方向盘往自己这边打,潘明月摔在他的身上,而原主却狠狠的砸在了车门上。

    出院这天,潘明月倒是光鲜亮丽的来了,新做了时下流行的卷发,别上了精致的发卡,连衣裙加上红色小皮鞋,好像要去参加舞会一般。

    贺存坐着轮椅,目光沉沉的看着。

    副团长何坤玮拎着一篮子水果,嬉皮笑脸的俯身到他耳边,将手里的一个礼品小盒子塞到他的口袋里:“啧啧啧,这么漂亮的娇妻,艳福不浅呐~”

    “是吗?”贺存淡淡的,也看不出什么表情。

    那个小盒子,是他特意拜托何坤玮带的,装的是一款价格不低的项链。

    何坤玮和原主是大学同学,也是好兄弟,两人在一起共事,性格很合拍,他信得过。

    “哎吆吆,出个院还给夫人买礼物,酸死我这单身汉了~”何坤玮将水果篮往旁边一搁,开始调侃。

    其实,何坤玮多少也有听到些潘明月的八卦,但自己的兄弟一往情深,提过一次被臭骂了一顿,便也不好再开口。

    “别贫,明天来找我,有事。”贺存看了他一眼,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招呼了家庭护工过来推轮椅,然后在几个警卫员的帮助下,上了吉普车。

    何坤玮站在原地,摸了摸后脑勺,他总觉得贺存刚刚那个眼神别有深意,可一时间也分析不出个所以然,一时有点抓心挠肝。

    车上,潘明月旁若无人的拿着镜子拾掇自己的头发。

    “等会有活动?”贺存手搭在大腿上,修长的食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动着。

    她把肩头的头发整理顺畅了,又细细的整理了嘴角的口红,才慢悠悠的转过头来:“嗯,今天文工团有一个迎新活动,我当然是要参加的。”

    潘明月进入文工团后,心情颇好,除了老白司令的孙女白婷婷以外,其他人的出身都不如她,但白婷婷那个人与世无争,而且又是从事文职工作,对她不构成威胁。

    因为她爹潘正群的原因,大家对她礼让有加,而她,很享受这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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