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听野脸颊抽动两下,切牛排的刀把瓷盘割得吱吱作响,“你个大小姐还挺讲素质。” 鼻腔里哼出一声讽,“不用!我吃的完。” “行.....” 沈常乐挑眉,继续专心致志地吃面。 气氛因为食物的存在而变得很和谐,一些尖锐的,激烈的东西都被消弭在一顿宵夜里,所谓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沈常乐很惊讶,觉得不可思议,她和路听野居然还有好好坐下来吃一顿饭机会,而她还吃到了路听野煮的面。 其实一切都不可思议,今晚发生的一切都太像梦了,像是又回到了美好的梦境里,回到了两人相恋的时光。 她和路听野两人窝在工作室里,他做饭,她吃,然后挑一部不错的电影,再煮一壶肉桂橙子茶,吃一顿饭能耗上两三个小时的时光。时间过得很慢,过得很惬意。 沈常乐一边吃一边想着,思绪悄悄飘到了很远的地方,直到碗里的面吃的差不多了,她下意识抬头去看路听野,没想到他刚巧也在看着她,也不知道看了她多久,那目光有种蛰伏已久的味道。 两人的目光猝不及防地撞上。 沈常乐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抿着唇,“......你看我做什么?” 路听野慢悠悠吃掉最后一块牛肉,慢条斯理地吞下,拿方巾擦了擦嘴。 沈常乐总觉得他像是一头藏着坏心的野兽,利爪撕掉猎物的身躯,吃完后,拿爪子擦嘴角的血迹。 “我回答你之前的那个问题。” 沈常乐怔:“哪个问题?” “女朋友那个。”路听野盯着她,一字一顿。 沈常乐心里忽然发毛,不知道他似笑非笑的表情里藏着什么,只能应声:“哦.....那个问题怎么了吗?” “我没说错吧,我.....的确不是你女朋友。”沈常乐费力勾出一个让人瞧不出情绪的微笑,拿起桌上的柠檬水,小口喝着。 路听野点头:“是,你不是我女朋友。” “但你是我未来孩子的妈。” “噗--” 沈常乐把嘴里的柠檬水全部喷在了路听野脸上。 “路听野!”沈常乐气急败坏,脸红透了。 路听野阴沉沉地看着她,抬起胳膊拿衣服擦了下脸,“我给我孩子妈做饭,当然可以。” “谁要给你生孩子!你--变态吧!” “你沈常乐的孩子,要么是捡来的,要么是我的种。你自己看着办。” “毛病!” - 订婚的事告一段落,沈常乐没过上几天平静的好日子,就被迫搬家。 路听野美其名曰,婚前同居很有必要,裴珊对此双手赞成。 裴珊亲眼见识过,沈常乐和路听野同居的那段日子,肉眼可见胖了不少,看来是帅哥做的饭养人。 沈常乐冷漠地看着路听野在他们家疯狂表演“好好先生”,进入角色挺快的这人,已经完全把自己代入在未婚夫的状态里了。 离法定结婚年纪还他妈有一个月呢! 关键是,路听野人前人后两个样。两人在一起时,他可没这么谦逊有礼,温柔和善。 搬家那天,沈常乐收到路听野发来的地址,她看了好几遍才确定没有看错。就在国宁中心的商住两用写字楼,她工作室楼上那层。 沈常乐:【你这不是多此一举?为什么不直接住我工作室?还要搬来搬去,麻M.DD-n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