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一杯热水递到唇边,细心地插上吸管。 沈常乐感觉有东西戳着唇瓣,睁开双眼,对上一双温柔昳丽的眼睛。 清澈的琥珀色,漂亮得不像一个男人能拥有的。 她好多次都在想,一个男人生这么一双漂亮又多情的眼睛,简直就是糟蹋。 “喝水,姐姐。”路听野对着她笑,盛满星光的眼睛弯了下。 乖顺得像一只小狗。 他们又回到了从前。 是的,他又开始在她面前装乖了,不过这一次,她才不会信。 他就是天生的小混球。有着尖牙利爪的狼。 沈常乐缓慢地眨了眨眼,紧接着坐起来,把水杯拿过来自己喝。 “我喂你喝不是一样的吗......”路听野瘪了瘪嘴。 沈常乐皱眉,看不惯他这般做戏,拿高跟鞋尖踢了下,也不知道踢到了哪里,弄得他喉咙里闷出一声令人脸热的低音。 “别装。” “没有。你知道我那里挺敏/感。”男人唇边勾着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挺坏的。 沈常乐哼了声,忽然觉得自己也挺傻的,从一开始被骗的不就是她吗?傻乎乎地以为他是没人要的小狗,把他领回家,保护他不受人欺负,折腾了一圈,才发现他哪里是流浪狗,明明就是头攻击性极强的狼。 现在欺负到她头上了。 沈常乐气不过,心尖因一些羞臊的事而颤了下,抬起高跟鞋踏在他的胸口,使力,性感的细跟陷进去一点点,将他那一身暴戾的,精壮的,总是欺负她的肌肉踩在脚下。 “我看你哪哪都敏/感。”沈常乐咬牙切齿,精致妆容是她另一层画皮,娇冷又带着征服欲。 路听野笑了,露出他标志性地尖虎牙,“是,我对你哪哪都敏/感。你就是碰我脸,我都能石更。” “.......” 沈常乐羞恼地瞪他一眼,脚下使力,狠狠地踩了一下,路听野因为蹲着,不好使力,一晃神就被她踩了下去,整个人干脆粗野地坐在地上,双腿岔开。 “我看你是哪哪都犯浑。烧我的婚纱,拿烟呛我,订婚宴上恐吓我。”沈常乐没每一句,脚下就用力一分,细跟几乎戳进他的皮肉,路听野的脸色陡变,在她说烧婚纱的时候,他的眼神很没骨气地躲避了一瞬。 “不是说不会惯着我了。你管我做什么,让我渴死好了。”沈常乐轻轻哼了声,心里那股气快让她憋屈死了。 再不发泄出来,她就快成木鱼了。活该被人敲。 路听野抿了抿唇,脸因为羞而发红,“我可没说这种混话.....” “路听野。”沈常乐加重语气。 “路听野没说过。” “到底!” “那是傅听野说的,他是混球。我不是。” “........” 沈常乐差点被他气笑了,他还挺会钻空子?心里越想越生气,抬手摸到沙发角落的小背包,拽起来往他身上砸。 这一砸反倒弄巧成拙。 包里面的东西哗啦啦倒了出来。 那条浮夸的黄金项圈顺着路听野的胸肌滑下来,滑到一个尴尬的位置。 “..........” 路听野低头一看,随即迅速反应过来,伸手把M.dD-nENG.CoM